从人群里出来,我们找了家僻静了点的小摊坐下。
我点了两份炸鱼和两杯黑麦茶,风带着海浪的潮气,把桌布边角吹得上下左右飘动。
菲林斯把糖雕放在桌子中间。
我盯了半天,发现他真就只是放那看着。
“你不吃买它干吗。”我忍不住问。
“有些东西,不一定要吃进嘴里才算数。”他抬起眼,似乎就在等我问这句,“就像您请我喝的酒,我也未必需要,但看着就很好。”
来了来了,我就知道这话没这么简单。
不过你喝酒的时候一杯一杯的,没见得不喜欢。
我端起麦茶喝了一口,脸上故作高深地点头,把这句话在喉咙里滚了两圈。
“嗯,你说得对。”我选择放弃思考,“你觉得好,这糖就是买得好。”
末了我又觉得这样好像有些敷衍的味道,但是一时又说不出什么。
正好炸鱼上桌,救了我一命。
炸鱼外皮炸得金黄,边角卷起小泡。
我哪还顾得上别的:“这么漂亮的皮,这鱼看着就香。”
我拉过靠近我的那份,夹起一块趁热咬下去,酥壳在齿间碎开,里面的鱼肉鲜嫩无比。
菲林斯抿了口茶,把柠檬片从盘边拨开,没动鱼肉。
“炸物的油香很足。”他放下筷子,目光落在那盘炸鱼上,“我闻着倒像码头午后起锅时的味道。”
“那你筷子咋还放下了。”我拿筷子敲了敲他的盘沿。
“您吃。”他把盘子往我这边推了推,“我今日只想尝尝这糖雕。”
我“啧”了一声,没勉强,最后自己把两份都解决了。
哎,真香。
这炸鱼比咸鱼炖菜好吃多了,下次我也要试试这个做法。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就从食能果腹即可到了现在愿意去花时间寻找或是研究些新奇的东西填肚子了。
或许是挪德卡莱的风水养人吧。
起身时,天色已经斜下去。
集子散了一小半,剩下的摊位陆续点起灯,黄澄澄的光浮在零散露出的铁面路上。
有几个摊主在收棚布,拉绳一松,整块布哗地落下来,像一片灰色的瀑布。
我们沿原路往回走。
走到半途,我瞥见菲林斯把那只蓝莓糖雕托在掌心,凑近了提灯。
灯里的幽蓝先往灯芯里缩了缩,像被那点甜味惊到。
过了两秒,它又慢慢地探出来,朝糖雕的方向偏了偏。
然后那点火极轻地一蹿,如鱼从水底跃起来碰了碰饵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