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拼命努力,她等不及,她特别希望妈妈能赶紧有个自己的家。
她们住了二十年的出租屋,随时随地的搬迁并不会带来更好的生活,她的童年和青春期,每天要面对的,是洇水的天花板,是发霉的墙壁,是会突然罢工的黄色空调,是冷不丁上门要钱的房东,是厨房厕所裸露在外的管道,旧得像解放前的遗物,是要扛着断掉好几根伞骨的破伞经过雨天,又要小心翼翼地握着生怕它外翻的日子,是她根本不了解任何昂贵的品牌,却要每天被迫挤进那些虚荣眼光里的生活。
她讨厌这样的生活,却无法改变漫长的贫穷。
她讨厌这样的贫穷,发生在她最无能为力的年纪。
追忆到这一刻,方立函在她脑海里,已经变得很轻了。
简书颐想的是,他那个香港的伯伯叫什么?在新闻上看过,王世荣是吗?
好讨厌的人,干嘛就非得贪那点财呢?
要不是他,他们就不必认识了。
蝴蝶翅膀在彼岸煽动的风,掀起了一场十五岁的雨。
早知道就不要认识了。
简书颐在窗口坐了一晚上,始终没合眼,直到天慢慢地亮起来。
钱玉玲起了床,发现女儿的房间门没关,怕客厅的动静会吵到她,过来替她关门时,发现简书颐坐在那,她问:“没睡还是被吵醒了?”
简书颐没有回答,她仍然静静地坐在那里,眼望着窗外,背对着母亲。过了半晌,才音色沙哑地出声。
“妈,跟我去加拿大吧。”
作者有话说:无
第46章万水千山回到15岁
简书颐过完年又去打了个耳洞。
她这次选择打在了软骨上,帮她打耳洞的还是高中毕业认识的那个老板娘。
18岁的简书颐还觉得,在骨头上打耳洞很酷,但当时恐惧的原因是,她怕疼,所以只打了耳垂。
现在的简书颐已经不再崇尚当年的审美了,但她总觉得这是个未完的心事。
她给出的理由是,我长大了,现在能忍痛了。
钱玉玲起初有所顾虑,但很快同意了,虽然她在国外可能人生地不熟,没什么人脉网,但说真的,她在江城的朋友也少。而且简书颐要去的地区是加拿大的华人重镇,华人比例快占到一半,简书颐已经了解过,那边许多的超市和银行会有普通话或粤语服务,钱玉玲是在听到“连大统华都有”的时候妥协的。
除此之外,简书颐给钱玉玲又买了一个苹果手机,教她出行不易的时候,如何使用翻译器。
和钱玉玲商量好出国的事情后,简书颐就去跟顾知遥提了一下,问能不能帮忙给母亲办个签证,那边回应说,需要申请一个家属陪同的协议,看上面给不给批。
如果顺利通过是最好,实在不行的话,她就放弃这次机会。
第二天,顾知遥那边就发来了消息。
简书颐点开通知栏的时候,手指都有点颤巍巍的。
她犹豫了三秒按进聊天框,看到顾知遥发来的:【可以】
跟方立函最后一次见面是在这一年的情人节,简书颐说要请他吃饭。
他说正好也有事找她。
这是年假的最后一天。
如果不是明天就要启程去北京,简书颐不会挑这样的日子。
餐厅是他订的。
简书颐没有让方立函去接她,她过去的路上没想太多,但站在酒店的电梯里,莫名熟悉的感觉就袭来了,她按了45的楼层,恍然想起,这是他们第一次正式约会吃饭的餐厅。
侍应生站在门口,迎接,领路。
座位号都没变,在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城市。
简书颐看着底下的江水与城市灯光,以及一些粉嫩的节日活动气氛,她想到,第一次来的时候为此感到震撼,因为她从没有登上过这样的高楼。
而五年过去,简书颐眼下能够平和地面对这样的景象,她见过许多次,已经能够从容地适应高处。
当心神不再起伏动荡时,这里就成为她应该站立的位置。
简书颐还在看着窗外发呆时,一束玫瑰被递到她的身前。她怔愣的面容被鲜红的色彩打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