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路128号是另一栋老楼,比棉纺厂宿舍区更旧。墙面上爬满了藤蔓,楼道里的灯全坏了,即使在白天也需要用手机照明。
203室在二楼。门是木头的,漆已经剥落了大半,露出里面褐色的木纹。
江予舟用钥匙打开门。
门后面是一个储藏室。
很小,大概十平米。没有窗户,没有家具,只有几个纸箱堆在角落里。
沈渡走进去,打开第一个纸箱。
里面全是文件。
"10·17案"的卷宗复印件,物证清单,现场照片,证人笔录——所有被赵广铭从官方记录中抹掉的东西,都在这里。
"找到了。"沈渡说,声音有些发抖。
江予舟走过来,拿起一份文件。
"物证清单。"他说,"完整的。"
沈渡接过清单,仔细看。
清单上一共有二十一件物证。官方记录中只有二十件,第十七件被抽掉了。但这份清单上,第十七件完整地记录着:
"第十七件:相机一台,型号EOS5DMarkIV,序列号123456789。内含存储卡一张,已拍摄照片二十七张。备注:拍摄内容涉及案发现场及嫌疑人。"
"存储卡。"沈渡说,"相机里有存储卡。"
"但赵广铭说相机被销毁了。"江予舟说。
"相机被销毁了。"沈渡说,"但存储卡——"
他翻到清单的下一页。
"存储卡已取出,单独保存。保存人:周正。保存地点:——"
后面的字被涂掉了。
"涂掉了。"江予舟说,"有人不想让我们知道存储卡在哪里。"
"师父涂掉的。"沈渡说,"他不想让任何人找到存储卡。"
"包括你?"
"包括我。"沈渡说,"如果他告诉我,我就会有危险。"
江予舟沉默了。
他看着沈渡,看着这个总是平静、总是克制、总是把情绪藏在深处的人。现在,沈渡的眼睛里有某种东西在动——不是恐惧,是某种更接近悲伤的东西。
"沈渡。"他说。
"嗯?"
"你师父是在保护你。"
"我知道。"沈渡说,"但他不应该一个人承担这一切。"
"他没有一个人承担。"江予舟说,"他留下了这些资料。他知道你会找到。"
"但我花了七年。"沈渡说,"七年,我才找到这里。"
"七年很长。"江予舟说,"但你找到了。"
沈渡没有说话。
他蹲下来,继续翻纸箱。
第二个纸箱里有一些旧报纸和杂志。第三个纸箱里是一些衣服和生活用品。第四个纸箱——
沈渡的手指停住了。
第四个纸箱里,有一张照片。
不是普通的照片。是一张放大的、用相纸打印出来的照片。
照片的内容是仓库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