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霍越来了,”阿既说,声音很低,“他会不会想杀了我?毕竟我顶着他的脸,抢走了你。”
向意认真地想了想这个问题。
“他应该不会。”他说,“他是军人,军人不杀平民。”
“我是骗子。”
“你是我的人。”向意说。
四个字。没有前缀,没有后缀,没有“我喜欢你”或者“我爱你”或者“你是我最重要的人”之类的修饰。
就是“你是我的人”。
霸道得像在宣示主权,平淡得像在陈述事实。
阿既把向意的手举到唇边,在他的手背上落下一个吻。嘴唇贴在手背皮肤上的触感很轻很软,像一片正在融化的雪花。
“好。”阿既说,“我当你的人了。”
窗外的阳光正好落在两个人交握的手上,把他们的皮肤照得近乎透明。那光里有一层薄薄的金色,像是某种古老的、温柔的、不可言说的祝福。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在城市的另一端,霍越正在回来的路上。
他的直升机在拂晓时分越过边境线,此刻正飞越一片灰蒙蒙的山脉。机舱里很冷,他的作战服外面套着一件黑色的风衣,领子竖起来,挡住了半张脸。
他的手里握着一样东西。
一个小布包,用粗麻布裹着,外面扎着一根红绳。布包不大,比他的手掌还小一些,掂在手里轻飘飘的,像是空的,但他知道它不是。
里面装着的,是他在边境的山里找了一个月才找到的东西。
一味药。
向氏医典里记载过的、据说在百年前就已经灭绝的、只生长在极阴之地的药。
“还魂草。”
不是起死回生的仙药,而是向怀瑾在信的第五页里提到的、向意没有看到的那一味——能让本命血的损耗减半的、唯一的一味药。
霍越恢复记忆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去找向意。
他去找了这味药。
因为他知道,向意的血是骨香散唯一的解药。
因为他在向氏老宅住过的那一年,曾经无意中翻到过向怀瑾的信的抄本。他知道骨香散的真相,知道向意的宿命,知道如果有一天骨香散重现人间,向意会用自己命去换别人的命。
所以他在向意还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就已经出发去找那味药了。
直升机在云层上方飞行,阳光从舷窗外射进来,照亮了霍越的脸。他的脸和阿既现在的样子极其相似,但又有本质的不同——霍越的眉骨更高,颧骨更硬,嘴唇的线条更薄、更冷。他的眼睛里没有阿既那种小心翼翼的温柔,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原始的、更野性的、像是被什么东西长久地灼烧过的光。
那种光叫执念。
他的执念和向意无关。
他的执念是关于承诺的。十六岁那年,他蹲在一个十二岁男孩的面前,说了一句“等我当上军官,我来接你”。他用了十年兑现了前半句,现在他要用后半句来兑现整个承诺。
他要把药送到向意手里。
然后离开。
因为他知道,向意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人。
他在军区的档案里看到了阿既的照片,看到了那张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脸。他没有愤怒,没有嫉妒,甚至没有太多复杂的情绪。他只是觉得——也好。
有一个人能陪在向意身边,总比他一个人好。
霍越把布包攥在手心里,闭上了眼睛。
直升机在轰鸣声中向前飞行,载着他和那味药,飞向江城。
飞向一场他注定要退出的、不属于他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