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落笔。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
第一行。笔尖落在纸上,很稳。
“镇北将军方振山”
第二行。写“方振山”三个字时,他想起方振山第一次见他时,问的那句“会射箭吗”。他点头。方振山就把那张黑弓扔给他。
“戍边二十一载”
第三行。二十一年。他想起方振山站在城墙上的背影。想起他说“规矩比命重”。
“功勋卓著”
第四行。这四个字是真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他写一行,顿一下。
写一行,心沉一分。
他想起方振山说过的那句话:“我守雁门关二十年,不是为了效忠哪个皇帝,是为了关后的百姓。”
他懂方振山想要什么。
不是国公府,不是京城。
是那道城墙。
是那些跟他一起流血的兄弟。
是死在边关,埋在阴山脚下,让那些人抬着他的棺材走最后一程。
可他写的是——把他从那道城墙上拽下来。
他知道。
他全知道。
但他只能写。
写到“着封为定国公”时,他的手开始剧烈地抖。
定国公。不是镇北将军了。
从今往后,他不再是守关的人,是住在京城、有爵无职的国公。
是他亲手写的。
是他亲手把方振山从那道城墙上拽下来的。
他想起那柄戒尺。三年里落在他掌心七次。每一次落下去,都在告诉他:规矩比命重。
他想起离京那夜,方振山背对着他,说“别再回来了”。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石头。第八下戒尺,始终没落下。
他当时不懂。
现在懂了。
那是怕。怕再也见不到。
可他写的是——让他再也回不去。
他写完最后一句。
“钦此。”
笔停了。
墨洇开一小团,在“方振山”三个字旁边。
他看着那团墨,很久没动。
那是他说不出口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