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一把,就出一把子力气。
又没让你出钱替他疗伤,又没让你替他偿命。
怎得就成了个问题?
始皇皱眉,始皇不解,始皇思索。
始皇眉头舒展,始皇好像想通了。
后世没有诬告反坐!
甲告乙盗,若乙实未盗,则甲坐以所告之罪。
你诬人偷牛,你自己就要担偷牛的罪。
你诬人杀人,你自己就要偿命的罪。
秦人不敢乱告,不是他们心善,是代价太大。
而后世恰恰相反。
乱告的代价,太小了。
……
不得不说,始皇猜对了。
诬告陷害罪,最轻的判罚是社区矫正。
不出规定地点,定期报到即可。
最重的判罚,也只有十年。
而且还得是造成了严重后果:受害人被错抓、错判,甚至精神失常、自杀。
而我们常说的碰瓷,大多数时候压根不按诬告罪判。
不报警、不起诉、纯讹钱的,走的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
可碰瓷讹的那点钱,一般够不上刑事立案的门槛,最后多是拘留加罚款,几天就放人。
诬陷别人猥亵,也是同一个道理:只在网上发帖,不报案、不索财,构不成诬告,只能算诽谤。
而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得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
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才会有公安机关提起公诉。
诽谤罪最高量刑,仅三年。
就算够上了入罪标准,只要情节一般、认罪、赔礼道歉、取得谅解,大多判拘役、管制,或者缓刑,不一定真坐牢。
再往下,连“情节严重”都够不上的,走治安处罚:拘留几日、罚款若干,外加民事名誉侵权赔偿。
所以……某些人才肆无忌惮。
只要不是靠诬陷来挣钱的人,第一次通过诬陷来达成某些目的,几乎是零风险。
一句“没有哪个女生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直接堵死女性发声渠道。
一个盲道摆拍视频……直接把普通人对盲人合法权益的支持情绪干崩溃。
更别说着名的地铁偷拍案,直接把男女对立情绪烧上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