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是她的字迹,工工整整,像在誊写一份正式文件。
《关于简星宇与苏雯雯建立恋爱关系的若干规定》
我看了一眼这个标题,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她面不改色地示意我往下看。
第一条: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学业为重,见面频率不超过每周三次,且不得无故占用对方上课、自习及排练(练琴)时间。
第二条:公共场合不得有过分亲密行为。
具体标准如下:牵手可以,拥抱每次不超过三秒,亲吻限于额头和脸颊,嘴唇接触暂时不列入许可范围。
第三条:双方社交账号不得发布对方单人照及合照。恋爱状态不对第三方公开,但也不刻意隐瞒,顺其自然。
第四条:交往期间双方须保持独立人格,互不干涉正常社交活动。每晚十点前互发一条消息报平安,字数不限,但必须发。
第五条:以上条款如需修改,须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纸的最下方,她已经签好了自己的名字,旁边空着一个位置,显然是留给我的。
我盯着这张纸,反复看了三遍,脑子里一片空白。
“你——”我抬起头看她,“你是不是入X申请书也这么写的?”
“我没有入X。”她说,表情完全不像在开玩笑。
“那要是我想亲你呢?”
“见第二条第三款。”她对答如流,“嘴唇接触暂时不列入许可范围。”
“‘暂时’是什么意思?”
她偏过头,耳根红了,但语气纹丝不乱:“意思是,后续可以根据表现申请修订。”
我看着她,看了很久。
她就站在我面前,手里抱着那本会计学原理,神情认真得像在签一份毕设合同。
身后的阳光从窗户斜斜地打进来,落在她肩上,照亮了她耳根那一小片没藏好的红。
我忽然笑了。
不是觉得好笑,是觉得心里某个地方被什么温热的东西填满了。
这种体验很奇怪——明明是在签“规定”,明明被限制了一堆东西,可我一点都不觉得被束缚,反而觉得踏实。
好像这段关系从她笔下写出来那一刻起,就不再是一个飘在空中的梦,而是落了地、生了根、有了形状的东西。
我从她手里抽出笔,在纸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简星宇,”她收好那张纸,放进笔记本的塑料夹层里,然后抬起头,用那种一本正经的语气说,“从今天起,我们正式交往。”
“这就完了?不握个手?”
她想了想,伸出手。
我真的跟她握了握手。她的手很小,手指凉凉的,握上来的时候像是某种神圣的交接仪式。
然后她收回手,整了整裙摆,抱着书走了。步子不快不慢,脊背挺得像一根标尺。
等她走远了,我才想起来看自己的手——掌心有一层薄薄的汗,比唱了三个小时练声曲还湿。
后来,我把这件事讲给室友听,室友笑到从床上滚下来,说我谈的不是恋爱,是在签劳动合同。
但我觉得,那张纸是苏雯雯写过最美的情书。
她的浪漫从来不说什么山盟海誓。
她的浪漫是列条款,是排时间表,是把一切不确定的东西变成白纸黑字的笃定。
是暴雨天弯腰帮你捡乐谱的时候按页码顺序理好;是专门百度了怎么晾乐谱才给你发消息;是在安全教育讲座上提前占座贴名字,然后恰好坐在你旁边。
交往之后,她那些条款的执行力度,严苛得让我叹为观止。
见面确实没超过每周三次——她专门排了一张“约会时间表”贴在宿舍书桌前面,每周三晚上一起吃饭,周六下午去图书馆。
想临时加一场约会,必须提前两天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