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他在殿里跟她说了大概一炷香的话。
那是她第一次听他一次说这么多。
他的声音很低,说话的时候喜欢停顿——他停顿的地方不是句子之间,是词之间。
他说一句话,会在那句话最要紧的那个字前面停一下,然后再把它说出来。
他说的是:他打武朝打了三年,死了很多人。可是死人不是问题——他手下的人本来就会死,这个他不心疼。他心疼的是另外一件事。
“你们到现在,”他说,“还觉得你们是人。”
绯燄没有说话。
“你们的人写东西。”他说,“写『牲者,忘其身』,写『民为贵』,写『士可杀不可辱』。你们写了几千年,写了一堆字,然后照着那些字活。”
“所以呢。”
“所以我要你们自己把那些字念出来。”古冥氏说。
他往前走了一步。他比她矮很多,所以他看她的时候要抬一点头——可是他那样站着,她觉得自己才是矮的那一个。
“你走出那扇门,你跪下去,你把那个印交给我。”他说,“那三件事做完,你们写过的那些字就全部是假的。不是因为我说了假话,是因为你自己做了。”
“这是你要的。”
“这是你要的。”古冥氏说,“我只是把它排成一场礼。”
(受降诏)
第三天早上,有人送来一卷帛。送帛的是两只哥布林。它们把帛展开,铺在那张案上——就是那张她写了一夜谕旨的案。帛上是一份诏书。
格式是武朝诏书的格式:起首是“朕”自称,中间是叙述,结尾是玺印的位置和年月日。
格式一点都没有错——连行距都对,行距比一般的诏书疏一点,那是因为这一份要盖大玺。
字是新的。绯燄站在案前看那卷帛。她看了第一行,然后她的手在身侧收紧了。(她认得那个字)
那卷帛上的字,她认得。
不是因为她见过这篇文章——是因为她见过写这篇文章的手。
那个字结体偏长,横细竖粗,转折的地方有一个很小的顿笔。
写的人写得很稳,稳到几乎看不出力道——那是写字写到最后才会有的稳,不是练出来的,是写了太多之后自然长出来的。
武朝三百年里,写得出这种字的只有一个人。绯燄认识她。
青玥二十岁那年进的中书省。
那一年的考课她得了第一,卷子递到御前,绯燄看了两遍——不是看内容,是看字。
她当时在卷子背面批了四个字:**“字如其人。”**
那四个字是她自己写的,写完之后她笑了一下,因为那句话说的是废话——每个人的字都像人。
可是那年她写那四个字的时候是真心的。
(青玥被带进来)
青玥是被带进来的时候,绯燄才知道那份帛是谁写的。她被两只哥布林带进来,走在后面。
绯燄第一眼没有认出她。
她瘦得不像话,肩膀的骨头从衣服底下顶出来。
她身上穿的是一件从魔渊发的粗布衣,衣服是干净的——它们给她洗过,这是为了今天特地洗的。
她的右手手腕上还留着一个印子,那是长期执笔留下的。绯燄看着她。她认出来了。
不是认出脸——脸她已经认不出了。是认出那个走法。青玥走路的时候左脚比右脚落得早一点点,因为她小的时候左脚受过伤。
(她们说的第一句话)
青玥走到案前停下。
她们隔着那张案,中间是那卷帛。
青玥没有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