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听潮没有动。
她靠着床头,一只手环着唐知夏的背,一只手还覆在她的手上。
床头柜上,那支手机还在一亮一暗。
宋听潮看着它。
她很想把它翻过去,让它萤幕朝下,让那些光不要再亮了,让姐姐可以好好睡一个晚上。
她的手伸出去一半。
又收了回来。
那是姐姐的手机。
要不要翻过去,是姐姐的事。
宋听潮把手放回唐知夏的背上,轻轻地拍了两下。
窗外的海在响。
一下,一下。
她在心里数。
今天是二十三号。
二十八号,九点。
还有五天。
五个白天,五个晚上。五次吹头发,五次醒来的时候,身边有一个人。
宋听潮低头,看着枕在自己胸口的那张脸。
睡着的唐知夏眉头是松开的,嘴唇微微张着,看起来比白天小了好几岁。
一点都不像那个在新闻照片里,左肩往后一点、下巴抬起来的序光创意总监。
像一个好不容易,终于可以睡一个好觉的人。
宋听潮想,她好想要这个人。
好想好想。
想到喉咙都痛了。
可是她不想替她选。
她想要的,从来不是一个被她留下来的姐姐。
是一个自己想留下来的姐姐。
如果有一天,姐姐真的走过来,她希望那是因为姐姐自己想走过来。
不是因为被她拉住,不是因为被她求,不是因为那天晚上,一个二十二岁的小朋友在她耳边说了一句【那就留下】。
宋听潮闭上眼睛。
她把那句没有说出口的话,好好地收起来。
收在一个很深很深的地方。
像唐知夏收在便利贴背面的那个【是】。
像她自己写在照片背面的那一行字。
她想,如果有一天,姐姐真的想听了。
她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