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锦号的挖人没有停。
可第二轮,他们开始挖春和的样规。
不是人。
是那套林知微刚建立的针脚、配色、验收标准。
有人出五百两,想买一整套抄本。
春和内部有人动心。
这一次不是外面的人。
是一个做了七年的老绣娘。
她没有偷出去。
但主动来问:
“东家,样规是您的,还是我们做出来的?”
这个问题让林知微停住。
样规最初是她要求建立。
可具体针法、尺寸、返工经验,很多来自绣娘。
如果她一句“都是我的”,跟过去那些把所有东西都算东家资产的人有什么区别?
她没有马上回答。
召集四名核心绣工和秦掌柜。
一起谈。
最后定:
春和整体样规归绣坊使用。
个人独创、可明确归属的新针法和花样,登记后有额外奖励。
对外出售或授权,参与者分成。
但未经同意私卖内部整套标准,算违约。
这不是古代绣坊最常见的做法。
甚至有人觉得麻烦。
可林知微愿意麻烦。
规则一旦清楚,后面才少扯皮。
那名老绣娘听完,反而没卖。
“如果以后真有人买我们的花样,能分钱?”
“能。”
“写进契里?”
“写。”
她笑了。
“那我不卖给万锦号。”
春和第一份“技艺分成契”就这么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