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资助以后,写不出来。
申请人是那个单亲妈妈。
三十四岁。
平时给短视频剪辑。
申请时说想写一个搁了七年的剧本。
三个月生活支持十二万。
另有三万创作成本。
一共十五万。
第一周,她很兴奋。
第二周,开始失眠。
第三周,一天坐十个小时,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第四周,她提出退出。
“钱退给你们。”
林见月没有马上说“不用退”。
先问项目负责人:
“合同怎么写?”
“生活支持按月拨。已拨第一月四万,不因无成果追回。后两月可停止。”
“创作成本?”
“还没动。”
“那就按合同。”
女人却坚持要退第一月。
“我什么都没写。”
“合同没有要求你写出来。”
“可我每天都觉得,我拿了你们的钱,就应该写。”
这正是问题。
林见月原本以为把“必须产出”从合同里删掉,就能给人自由。
可钱本身也会形成压力。
尤其是被选中的钱。
它像一句无声的:
你值得,所以证明给我看。
“你想退出,是因为不想写了,还是因为不想拿这笔钱?”
女人想很久。
“我还是想写。”
“但我想回去接一点工作。”
“忙一点,我反而正常。”
林见月听懂了。
自由不是对所有人都等于大块空白时间。
有人需要结构。
需要工作。
甚至需要一点现实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