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烦躁地抓头,“我可以帮你喝点酒,但是男朋友就算了。”
男生补充:“我不希望你是被逼着选我的。”
潇荷听着很感动,心里愧疚感更深。
不该把好男人牵扯进来的。
她却不知,小天这么说是为了躲避美色带来的灾祸,毕竟旁边几个飞车党还在虎视眈眈呢。
事实上——
他追求她,并不是因为真的喜欢,而仅仅是因为他心里有颗绿帽癖的种子,即便当时还未激发,也还是不自觉听从潜意识,在附近受欢迎的女生中挑选了这么一个符合他内心深处需求的对象,热情的追求以至于表白墙上关于她的种种总是免不了提到他这个碍眼的舔狗,所有人,甚至连他自己都被骗了——以为真的喜欢,其实不过是追求快感中的路径载体罢了。
可以是潇荷,也可以是梅迪、竹迪……
当然,此刻的小天还想不到这么深的。
当下他只是隐约意识到,面前这个女人对他来说原来远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重要。
最起码,为她将自己置身于险境,他不愿。
“不错,小兄弟很识时务嘛。”
混混头看得倒是更明白些,谑笑着,这般评价。
“识时务”,这词听在潇荷耳中莫名讽刺,奈何她脑子被酒精麻痹,再者从小到大从家庭到学校都在教导她不要把人往坏处想,久而久之,“别人都是对的,要错也是自己错”这一铁律早已化入她骨肉。
便如此刻,哪怕觉得自己有被冒犯到,脸上仍习惯性地摆出笑脸。
偏她天生就是弯眼、笑唇、力气小,再怎么反抗,落在旁人眼里都是调情。
“妈的,这骚婊子,果然还是离不开男人吧!”
不知是谁振振有词。
小天听入耳,心里颇为赞同。
若非她长得实在太美,满大街的人怎么飞车党净挑上她?
更何况银行门口还有监控摄像头,虽然不知坏了之后有没有及时换上新的……大抵是没有的,即便如此,那也还是冒着潜在的危险去掳掠她,难怪辉哥刚刚说给她脸了,这不就是吗——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好男人,屈尊降贵,不惜败坏自己名声地去要一个女人,她们就该偷着乐!
小天情不自禁又意淫起来,像是活在梦里的动物。
潇荷不堪其扰,虽然意识有些不清醒,还是晓得自己此刻的处境很不妙,一杯杯酒端上来,她实在喝不下了,转头将酒推到小天面前,“你尝尝,还挺好喝的。”
小天热情喝下,绕着自己的女神转。
“哈,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辉哥又发表见解了。
潇荷有些尴尬,挪动着椅子往两人所在的位置离远了些。
小天却不在意,像个阳光开朗大男孩一样凑近自己喜欢的女生,因旁边有武力值更高的男人盯着,行动倒还算不上逾矩。
不热脸贴冷屁股的势头还是展现得明明白白的。
潇荷喝了酒,有些热,不想要太多人围着,但她又说不出口,玉手扇着面,仍不觉解热。
衣服是不能脱的,鞋子倒没关系。
俏生生的一对玉足从红色高跟鞋里抽出,空气中似乎多了足汗焖焗的味。
“好香~”
女人尚有些脸红,手足无措着,却听到夸赞。
很奇怪的点,她get不到。
但是礼貌早就习以为常,潇荷有礼地道谢,殊不知身周的这几个男人,无论头上的毛什么色,全都想把她按在身下肏弄,看她被自己射精,灌得肚子满满的,会不会还笑着说“谢谢”。
被灼热目光目不转睛盯着的美足,不适地蜷缩了下玉趾头,圆润润的,很适合在手上被把玩,颜色也是好看的,白里透着红。
脚背也美得很,像孱弱的美人无力弯着腰任人采撷。
脚踝也同样,小巧又可爱。
飞车党中有恋足癖的老三眼睛都看直了,绿油油的,像是下一秒就会忍不住扑上去,将两只小脚含在嘴里吮吸香汗,仔细品味它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