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中文

一零中文>笼中鸟 > 同谋(第1页)

同谋(第1页)

南溪镇的梅雨季又来了。刚送完女儿去上绘画课。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和这满屋子的安静。

我在藤椅上坐下来泡了杯茶,看雨水把窗玻璃蒙成一片毛玻璃。很多年前的一个梅雨天,我第一次去陈屿森的公司找他。那时我们刚结婚,他还在建材公司做销售经理,办公室在炎城一栋旧写字楼的五层,空调坏了,窗户开着,雨丝飘进来把文件角打得卷起来。他坐在那张格子间里打电话,一只手举着听筒,另一只手在报表上写写画画。我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他抬头看见我,挂掉电话冲我笑了一下——那笑是散的,嘴角翘起来但眼睛没跟上,像一个人同时在做两件事,分了一部分心思给另一处。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打电话的对象是一个需要"招待"的客户。电话里说的是:"王局,晚上订了位置,您放心,我都安排好了。"他安排的不是饭,是人。那时候我不懂,以为他只是陪客户吃饭喝酒。直到很多年以后,他喝醉了躺在急诊室的病床上,手机里那个没有备注的号码亮起来,我才慢慢拼出那些年他到底在安排什么。

他大三那年就去了这家建材公司实习,从跑工地开始做起。炎城的夏天热得像蒸笼,他骑着电动车穿过半个城区去送样品,后背的衬衫汗湿了又晒干,晒干了又汗湿,到傍晚的时候衣服上会结出一圈白色的盐渍。那时候他每天回来跟我说的最多的话是"今天又见了一个客户"、"经理说我表现不错",他眼睛里有光,那种光属于一个相信努力就会有回报的年轻人。

后来他升职了。从业务员到业务主管,从业务主管到区域经理。每一次升职都伴随着更多的应酬、更晚的回家、更浓的酒气。一开始他还会跟我抱怨,说某个领导太难伺候,说饭桌上要不停敬酒,说喝完酒还要去KTV。那时候他抱怨这些的时候,脸上有一种羞耻——他知道有些事是不对的,但他不得不做。他说:"晚晚,我今天陪客户唱歌,点了几个公主陪酒。我不想的,但大家都这样,我不点不合群。"他坐在床边说这话的时候低着头,手指绞在一起,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我说没关系。我那时候以为"没关系"意味着理解,意味着支持。我不知道"没关系"这三个字会慢慢把他心里那根羞耻的弦磨断,磨到后来他再提起这些事的时候,语气已经变成了一种轻飘飘的理所当然。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习惯的。大概是在某个自己也没注意到的节点——第三次、第五次、第十次陪客户去KTV之后,那些姑娘的笑脸和恭维不再让他局促,反而成了一种"证明"。证明他有资源,有人脉,有面子。在酒桌上,谁带来的姑娘漂亮、会说话、能喝酒,谁就是有本事的男人。同事之间互相攀比,今天你叫了三个,明天我就叫四个。女孩子们挽着他们的胳膊敬酒的时候,那些男人眼里的得意是藏不住的——像猎人展示猎物,像孩子炫耀玩具。陈屿森坐在中间,被人叫"陈总",递烟、倒酒、搂肩膀。那种"被捧着"的感觉是会上瘾的。尤其是一个从小被爷爷奶奶宠着却没什么主见的人——他不知道怎么证明自己,于是别人告诉他"这样就是有面子",他就信了。

他性格里的底色从来都是软的。爱是真的,热烈也是真的,但那种爱和热烈是浮在表面的,底下垫着的是一层不知道怎么处理矛盾、怎么面对冲突的懦弱。他爱我,爱得愿意翻护栏、愿意跳湖、愿意为了我改变丁克的想法。可他不知道怎么在我和他家人之间当那个桥梁,只是通过争吵来改变争吵。

他后来对林柚也是如此。爱她是真的,热烈也是真的,他见到她就开心,跟她在一起就放松。可他不知道怎么处理"爱她"和"有家庭"之间的矛盾,于是选择不处理。他骗我说分手了,骗我说不联系了,骗我说去西州出差。每一次骗我的时候他用的都是同一套逻辑——"先应付过去再说"。能拖一天是一天,能瞒一天是一天。他不知道怎么面对我的眼泪,不知道怎么面对女儿的追问,不知道怎么面对两家人乌泱泱的目光。于是他躲。躲进林柚的温柔里,躲进"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借口里,躲进"你逼我走的"的受害者角色里。

那天晚上我跟二姑聊了很久。二姑说:"他小时候就那样,考试考砸了不敢说,把卷子藏在床底下。被他爸发现了问他,他说忘了带回来。他就是怕。怕面对,怕承担,怕别人失望。所以他永远在逃避,永远在拖延,永远在等别人替他做决定。"

我说可是他在外面应酬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他跟那些人推杯换盏、称兄道弟,看起来挺有主见的。二姑笑了:"那是工作。工作场合他戴着一张面具,那张面具是陈总,不是陈屿森。陈总什么都敢做,因为不用负责任。陈屿森什么都怕做,因为要负责任。"

这句话像一把钥匙,把我脑子里那些碎片串了起来。他在KTV里给官员点公主的时候用的是"陈总"的面具——那个面具下的他不需要去想回家怎么面对妻子,不需要去想这些事对不对。他只需要在当下那个酒桌上把场面撑住、把面子撑住。可当他回到家里,坐在我面前,那个面具就掉了。掉下来之后露出的还是那个跪在地上喊"别吵了"的少年——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收拾残局,只能把问题推给别人,说"是你逼我的",说"我没得选"。

他没得选吗。他有的。在每一次"大家都这样"的时候,他可以选择不那样。在每一次林柚说"你走吧"但门虚掩着的时候,他可以选择真走。在每一次我坐在家里等他回来的时候,他可以选择早一点回来。可他没有。他选择了最不需要力气的那条路——跟着别人走,顺着欲望走,闭着眼睛走。

他喜欢林柚什么。我后来终于想明白了。林柚长得很娇小,比我矮半个头,说话的声音软软的,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细月牙。她第一次见他的时候穿了一条白裙子,头发披在肩上,像一只误入人间的雏鸟。他后来跟我说起那天的场景,用了四个字:"很有保护欲。"他说那四个字的时候,眼神里有一种我很久没见过的柔软——像当年他蹲在厨房里给我蒸那条黑乎乎的鲈鱼时看我的眼神。

我比他大一点点。从谈恋爱开始,我就习惯照顾他。他袜子破了是我买的,他衬衫扣子掉了是我缝的,他熬夜赶方案的时候是我煮的面端到桌上。我比他更会处理生活里那些琐碎的事——交水电费、跟物业吵架、给孩子开家长会、记得他妈妈生日要送什么礼。我把这些事都做了,做得太好,好到他不需要操任何心。可也正因为我把这些事都做了,他在这个家里就只剩下一个角色——被照顾的人。他不是不需要这个角色,他需要。只是当他遇见一个比他更小、更柔软、更需要被照顾的人时,他忽然发现——原来我也可以当那个照顾别人的人。

他在林柚面前是另一种样子。帮她修水管、给她换灯泡、带她去医院挂急诊、在她加班到深夜的时候开车去接她。这些事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很少做,因为不需要——我都会,我都能自己解决。我太能干了,能干到让他觉得自己在这个家里是多余的。他说"跟你在一起我很有压力",这句话是真的。那种压力不是来自我逼他什么,而是来自"她什么都能自己做,那我要干什么"的空虚感。

我不是在替他开脱。我只是终于懂了。

他爱我是真的,爱林柚也是真的。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吗。我以前觉得不能,现在我知道了——可以。尤其是当这个人的性格底色是软弱的、是贪心的、是不知道怎么取舍的。他两个都想要,因为两个都给了他不同的东西。我给了他安稳、责任、一个完整的家。林柚给了他激情、轻松、被需要的感觉。他不是选不出来,他是不想选。他像一只站在两根树枝之间的鸟,左脚踩一根,右脚踩一根,觉得这样最舒服。直到树枝开始摇晃,他才惊慌地发现自己不会飞。

可他最后也飞了。他从我这根树枝上跳到了她那根。不是因为他更爱她,是因为我这根树枝先断了——被我亲手锯断的。

那天晚上,女儿睡下之后,我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翻旧相册。翻到一页,是我们刚恋爱那年拍的。他在爱琴湖边的石栏上做出要跳下去的姿势,我拽着他的衣角,两个人笑得东倒西歪。照片里的他穿着那件灰蓝色卫衣,头发比现在多很多,眼睛亮得像两颗浸在水里的石子。我把那张照片抽出来看了很久。那时候的他是真的爱我。翻护栏追我的时候是真的,跳湖证明真心的时候是真的,杀那条鲈鱼的时候是真的。他的爱从来都是真的,他只是在每一个"真的"之间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就像他当年在订婚宴上喊"别吵了",他是真的想让我们不要吵。可他不知道怎么让双方都满意。

合上相册的时候,窗外的雨已经小了。毛毛细雨飘在阳台上,那排红色小花的叶子上挂满了水珠。我忽然想起他说过的一句话,那是在我们刚发现他出轨的那段日子里,他坐在沙发上说:"我就是一只鸟,你们谁也别关我。"

他觉得自己是鸟,觉得婚姻是笼子。可他现在飞到林柚那边去了,发现那边也有一扇门。他这辈子都在找一扇永远不关的门,可是门总是要关的。不是因为我关了,是因为他自己从里面把门锁上了。

我站起来,把相册放回书架。书架很高,我踮起脚才够到最上面一层。放好之后我站在那里,看着那一整面墙的书。这些书都是我这几年慢慢添的,有的看过,有的还没看,它们站在这里安安静静的,每一本都有自己的位置。

鸟飞出去了。笼子还在。只是笼子里不再有鸟了。

我忽然觉得这样很好。一只飞出去的鸟是自由的,一个空着的笼子也是。我们各自有了各自的位置,都不再困住彼此了。那天晚上我梦见他了。梦里还是爱琴湖,还是秋天的柳树。他站在石栏上,我说你下来吧。他下来了,走到我面前。他瘦了很多,白发多了很多,眼睛还是浅棕色的,像琥珀。他说:"晚晚,我把那道疤留给你。"

我低头看我的手心。那道虎口上的疤不知什么时候转移到了我手上,横在掌心里,温热的,微微凸起,像一条干涸的河床。我握了握拳头,它硌着我的手指。不疼。然后我醒了。

天亮的时候雨停了。阳台上的花被洗得干干净净,每一片叶子都绿得发亮。我推开窗户,南溪镇早上的风灌进来,带着泥土和青草的味道。远处有人在遛狗,有人在跑步,卖早餐的推车吱吱呀呀地碾过路面。日子照常运转,像一台上了油的机器。

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