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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林逸怀念故乡总统女儿逼婚(第8页)

房子前面是一片宽阔的草坪,中央那棵巨大的悬铃木下摆着白色的铁艺桌椅。

右侧是迷迭香和薰衣草交错的小花园,左侧是一片橄榄林,更远处是几排葡萄架和一片在午后阳光下安静如镜的湖面。

然后她就看到了目标。

在庄园前廊的藤椅上,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低头织毛衣,脚边趴着一只灰色的肥猫。

她旁边的藤椅上坐着一个清瘦的老头子,穿着洗得发白的猎装外套,膝盖上平放着一把正在擦拭的猎枪,面前小桌上放着两杯冒着热气的咖啡。

艾莉森深吸一口气,推开车门,拎着礼物,朝庄园前廊走去。

她走得不快不慢,步伐稳重但不僵硬,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不夸张,不紧张,像一个顺路拜访老朋友家的晚辈那样自然。

霍普金斯跟在身后,保持着不打扰主人的绅士距离。

老太太先听到了脚步声。

她抬起头,手上织毛衣的动作停了下来。

顺着织针往下看,她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人正站在自家门廊台阶下,拎着礼盒,笑得像四月的阳光。

她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这姑娘长得像电影明星;第二个念头是:她是不是走错门了;第三个念头是——不会又是儿子的生意伙伴吧?

上次那个姓陈的广东姑娘已经好看得让她心慌了,这次这个直接是外国公主级别的。

“林太太,林先生,下午好。”艾莉森站在台阶上,用标准的美式英语打了招呼,然后切换成了缓慢但认真的中文,“您好——我是林逸的朋友。我叫艾莉森。我从美国来。”

“朋……朋友?”老太太放下毛衣站起来,有些局促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小逸的朋友啊?他不在家,出去忙了——”

“我知道他不在家。”艾莉森保持着微笑,语气里带上了一丝恰到好处的真诚,“我不是来找他的。我是专程来拜访您二位的。我从华盛顿飞了九个小时,然后从巴黎开车过来,就是想认识一下林逸的父母。”

老头子放下了擦枪的布。

他看着艾莉森手里那支百达翡丽古董怀表——他打猎时能算射击距离,但这件东西的价值远远超过了“朋友顺手带的伴手礼”范畴。

他把猎枪靠在藤椅旁,站起身,拍了拍猎装上的碎屑,语气平静:“你是做什么的?”

这是一个父亲式的开场白——不绕弯子,不客套,直奔核心。

“我在白宫工作,”艾莉森说,语气谦逊,像是在汇报一个小职员的工作内容而非自报门户,“担任我父亲的外交顾问。我父亲是查尔斯·沃克。”

老太太手里的毛衣针差点掉在地上。

她转头看向老头子,眼神里全是“你听到了吗”。

老头子面不改色,只是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大概是猎人的直觉让他早就猜到这姑娘来头不小,但亲耳听到“我父亲是美国总统”这句话时,手里的枪油抹布还是捏紧了几分。

“美国总统的女儿?”老太太的声音拔高了半个调。

“是的,林太太。但这不重要。”艾莉森上前半步,将礼盒轻轻放在前廊的小桌上,然后做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动作——她伸出手接过老太太手里还没来得及放下的毛线团。

她其实不会绕毛线,在家政课只学过怎么切三明治,但她提前看过很多段毛线教程,此刻凭着临时学来的笨拙手法把毛线绕得歪歪扭扭,同时用一种孙女般自然的语调跟她解释这颗毛线球的张力。

然后她转向老头子,指着那支百达翡丽怀表上的珐琅雄鹿图案,说她查过,这支表是日内瓦一位制表大师在十九世纪末为欧洲皇室订制的猎装怀表,表盘上的雄鹿不仅代表狩猎,也象征耐力与家族传承。

老两口对视了一眼。这几年来儿子带回来或者间接引到庄园里的女人,没有一个像这样连猎枪上的珐琅纹和毛线的起针角度都能聊得这么认真。

接下来艾莉森开始陪老爷子绕猎场散步。

她不会打猎——开枪只会脱靶——但在华盛顿养成的礼仪感和近几周恶补的狩猎文化知识让她能安静地倾听老头子讲这支勃朗宁的来历。

她说她父亲也会打猎,在缅因州猎驼鹿,没打到过鹿但把一头熊吓跑了。

老头子听到“把熊吓跑”时哈哈笑出了声,说你爹跟我运气差不多。

然后她陪老太太在薰衣草田里拔草。

四月的薰衣草还没开花,灰绿的植株一排一排整齐地铺满坡地。

艾莉森蹲在田埂上,裸色低跟鞋陷进松软的泥土里,她也毫不在意,一株接一株地拔掉田垄边缘的野酢浆草,动作逐渐从生疏变得熟练。

老太太一边拔草一边絮叨着菜园里的小事和儿子小时候的糗事,她就在旁边安静地听,偶尔问一句“林逸小时候掉进河里那次后来感冒了吗”,老太太眼睛一亮,说你怎么知道这事,艾莉森说林逸在电话里跟我提过一次,就一次,然后他就不肯再说了。

老太太立刻打开了话匣子,从河里捞上来的细节一直讲到那天晚上发烧多少度吃了什么药。

艾莉森一边拔草一边在心里给每一句信息做索引编号——主人小时候打针怕疼,怕疼的程度是“需要他妈在诊所门口给他买一串糖葫芦才能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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