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
莱恩顿了顿,似乎觉得这个问题很难以启齿,但最终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你喜欢金色的头髮吗?”
“哎?”
艾莉丝愣住了。
她嘴里还含著一块没咽下去的土豆,腮帮子鼓鼓的,看起来傻乎乎的。
金色的头髮?
她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了下午那个像太阳一样刺眼的男人。那一头乱糟糟却闪闪发光的金毛,確实很显眼。
“金色的……”
艾莉丝咽下土豆,认真地思考了一下。
在她的世界观里,顏色通常和具体的物质掛鉤。
“喜欢啊。”她诚实地点了点头。
莱恩的脸瞬间黑了一个度。放在桌上的手指猛地收紧,指关节发出“咔噠”一声。
“为什么?”
这三个字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艾莉丝並没有察觉到危险,她咬著勺子,一脸天真地说道:
“因为……金色很亮啊。像是金幣一样。”
“金幣可以买好多东西,可以买肉,可以买衣服,可以给莱恩先生买好多好多东西。所以金色是好顏色。”
“而且……看著暖洋洋的,不像黑色那么……”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莱恩的脸色已经难看到了极点。
不像黑色那么什么?
那么阴沉?那么无趣?还是那么……老气?
莱恩下意识地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头髮。
黑色的。
纯粹到没有一丝杂色的黑。
在战场上,这是最好的保护色,能让他融进夜色里收割生命。但在和平年代,在那种如同太阳神阿波罗一般的金髮面前,这种黑色显得是那么沉闷,那么压抑。
他想起了下午那个叫阿尔敏的小子。
年轻,大概比他小个一两岁。充满活力,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浑身散发著那种没心没肺的阳光气息。
那是莱恩早就失去的东西。
他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身上洗不掉那股子血腥气和暮气。哪怕他再怎么装作绅士,骨子里依然是个阴鬱的退伍老兵。
而艾莉丝……
她就像是一株向日葵。
向日葵是喜欢太阳的。
一种前所未有的自卑感,像是一条冰冷的毒蛇,缠住了莱恩的心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