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低头看著本子,没说话。
快艇离港后,海面比昨天安静。
天色阴,但风不大,水面像一张被揉皱的锡纸,反著冷光。
他们没有直接进白鯨湾,而是在湾口外绕了一圈。
哈里斯指著海面说道:
“白鯨湾能挡风,但湾內太浅,蟹不一定多。真正適合下笼的是湾口外侧和北边岩礁边缘。”
“以前营地客人也在那里钓?”
“钓鱼在湾外,临时停船在湾里。你的码头如果修好,最值钱的不是码头本身。”
“是什么?”
“它离这些点近。”
哈里斯看向林恩,“从安克雷奇出来跑一趟费油费时间。但如果客人住在白鯨湾,早上二十分钟就能到钓点。”
林恩懂了。
位置。
又是位置。
白鯨湾值钱,不是因为那座破木屋漂亮,也不是因为码头多好。
是因为它卡著海湾、溪流、林道和这些渔猎点。
能出海。
能进林。
能上溪。
这才是营地的骨头。
第一只蟹笼下在湾口北侧。
哈里斯往里面塞了鱼头和碎肉,用绳子绑紧,慢慢放进海里。
浮標被丟下去,在水面上晃了几下,隨后被潮水带得轻轻一偏。
第二只放在岩礁外侧。
第三只放得更远一点。
放完蟹笼,哈里斯又带他们沿岸试了几处钓点。
林恩拿著鱼竿,起初还有点不习惯。
他在荒野里更多是靠网、弓、陷阱和提示过日子,正儿八经像游客一样站在船上钓鱼,反而有种奇怪的违和感。
约翰举著相机。
“冠军先生,今天能不能给我们表演一下?”
“表演什么?”
“用法学院知识让鱼上鉤。”
林恩看了眼水面。
“我可以先给它发律师函。”
艾玛没忍住笑了一声。
话音刚落,林恩手里的鱼竿忽然往下一沉。
他身体下意识绷住,手腕用力一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