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每隔十天半个月,他就会去贫民窟远远看一眼。
丙吉把孩子养得瘦,但活著。
这小子三岁会走路,五岁能自己找食吃,七岁学会了跟野狗抢骨头。
今年十岁。
挨了一顿打,馒头被抢了,半个字的软话都没有。
护著一匹破木马,跟护命根子一样。
陆长生提起禿笔。
在“刘病已”三个字旁边,添了一行小字。
“十岁。能挨打。能记仇。能护人。”
停了停。
又写了四个字。
“泥里的种。”
合上帐册。塞回布包。
隔壁餛飩摊的老头又探过脑袋来。
“瞎子,你今天出摊晚了啊,跑哪儿去了?”
“收帐去了。”
“收什么帐?你一天连个鬼都算不著,还有帐收?”
陆长生从袖子里摸出一颗铜钱,弹过去。
“来碗餛飩。多放葱。”
“少放盐?”
“少放盐。”
老头端著碗过来的时候,瞅了一眼算命摊上的签筒。
签筒旁边多了一个东西。
一颗小石子。
圆溜溜的,还沾著点血。
老头没敢问。把碗放下,缩回自己摊子去了。
陆长生端起餛飩碗,吹了吹热气。
脑子里浮现出刚才那个孩子的脸。
满身烂泥,嘴角带血,两只拳头攥得死紧。
跟那老流氓,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刘邦的种。
隔了多少代,骨子里那股子赖劲儿,一点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