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会》?有那么好看吗?”小林笑了。
“你看了再说读这个,读完你就知道了。”周敏把杂誌推过去,翻到《最珍贵的礼物》那篇。
小林半信半疑地拿起来,读了大概五分钟,然后抬起头:“这谁写的?写得也太好了吧。”
“林书白。上面写著呢。”
“林书白?没听过。是个老作者吧?”
周敏摇了摇头:“我查过了,是个新人。有人说是个高中生,不知道真假。”
“高中生?”小林的表情和周敏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时一模一样,“不可能吧?这文章里那种对感情的理解,不像是高中生能写出来的。”
“我也觉得。但网上是这么传的。”
小林又低头读了一遍结尾,然后把杂誌还给周敏:“不管是不是高中生,这文章確实写得好。我读完想了好久。你说他们聪明吗?卖了最值钱的东西,换了用不上的礼物,从功利的角度看简直蠢透了。但作者说他们是最聪明的。为什么?”
“因为他们得到了比礼物更珍贵的东西。”周敏说道。
“什么东西?”
“爱啊。你想想,一个愿意为你卖掉最珍贵东西的人,你得到了什么?不是礼物,是这个人。礼物用不上又怎么样,人还在。”
小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你说得对。这文章的后劲真大。”
下午五点,《十月》杂誌社主编办公室。(现实里十月是在bj,因为剧情需要將地址更改到魔都。)
陈远山今年五十六岁,在文学圈摸爬滚打了三十多年,从《十月》的普通编辑一路做到主编,经手的稿子数以万计,见过的作者从初出茅庐的新人到成名已久的大家,什么样的文字都读过。
他今天本来没打算看《故事会》。这本杂誌虽然发行量大,但在纯文学圈子里,地位不算高。他偶尔翻翻,多半是为了了解大眾阅读的动向,很少在上面看到真正让他眼前一亮的东西。
但今天不一样。
给他送杂誌的是社里的年轻编辑小周,刚来不到一年,平时话不多,但眼光不错。小周把杂誌放在他桌上,说了一句:“陈老师,您看看这本《故事会》,里面有个新作者,写得挺好。”
陈远山当时正在审一篇稿子,隨口应了一声,没当回事。等稿子审完,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隨手拿起那本《故事会》翻了翻。
目录。情感故事——《最珍贵的礼物》,林书白。都市故事——《午餐》,林书白。
同一个作者,两篇。
他从头到尾读了一遍《最珍贵的礼物》和《午餐》,然后又读了一遍,然后又读了一遍。
读到第三遍的时候,他拿起红笔,在《最珍贵的礼物》里划了几条线。
“翠芳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那条又黑又长的辫子。这条辫子她从十八岁留到现在,从来没捨得剪。”
“建国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条白金表链。他说:我卖掉了怀表,给你买了这个。”
“翠芳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纸包,打开,里面是一套玳瑁发梳。她说:我剪掉了辫子,给你买了这个。”
“两个人看著对方,沉默了很久。然后他们同时笑了。翠芳说:我们的礼物都用不上了。建国说:但我们的礼物都送出去了。”
“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陈远山放下红笔,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他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一件事。那时候他刚参加工作,工资低得可怜,攒了三个月给女朋友买了一条围巾。女朋友给他买了一双皮鞋。两个人穷得叮噹响,但拿到礼物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富有的人。
后来那条围巾和那双皮鞋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但那个冬天的晚上,他记得清清楚楚。
他睁开眼睛,拿起电话,拨了吕佳的號码。
“老吕?我陈远山。”
电话那头是《故事会》的资深编辑吕佳。两个人认识好多年了,虽然分属不同的杂誌社,但都在魔都的文学圈里,抬头不见低头见。
“陈老师?稀客啊,什么事?”吕佳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带著一点意外。
“你们十月刊上有个作者,林书白,你认识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
“认识。那两篇稿子就是我经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