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野面色如常,没走宽敞的大马路,反而向刘大壮递了个眼色,一头拐进了死胡同。
刘大壮跟了进去。
刚进胡同没几步,身后巷口,五六个青年就堵住了去路,他们穿著破旧的军大衣,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
为首一个黄毛,嘴里叼著烟,手里拎著一根半米多长的生锈管叉,斜著眼打量他们。
“呵,外地来的吧?”
“懂点规矩,把身上值钱的东西,还有新买的手錶,都留下。哥几个,就当交个朋友,不为难你们。”
刘大壮往前一站,把林野护在身后,怒喝道。
“你们想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还想抢劫?”
黄毛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和他身后的几个混混一起鬨笑起来。
“抢劫?”
“小子,看清楚,这不是抢,是借,等哥几个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
胡同口,几个路过的閒汉远远看见这阵仗,都嚇得缩了缩脖子,摇头嘆息。
“完了,又两个外地肥羊。”
一个留著山羊鬍的混混已经等不及了,笑著就伸手扑向林野手里的手錶锦盒。
眼看那手就要碰到锦盒,林野身体一滑,人已经欺近了混混怀里。
混混只觉眼前一花,林野反手抽出了刚买的皮带。
啪。
一声脆响。
皮带头的金属扣,精准的抽在了混混手腕的麻筋上。
咔噠。
管叉落地。
“啊。”
那混混捂著瞬间失去知觉的手腕,疼的满地打滚。
其余几个地痞没料到,这个看起来土里土气的乡下小子,竟然敢还手,而且一出手就这么狠。
“妈的,找死。”
黄毛头目大怒,把菸头往地上一扔,恶狠狠的骂道。
“一起上,给老子废了他。”
剩下四人挥舞著管叉,从不同方向同时扑了上来。
刘大壮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然而,林野轻易闪过迎面捅来的一记管叉,左手死死扣住黄毛的手腕,顺势一拧一拉。
黄毛只觉一股巨大的力道传来,身体不由自主的前倾,手里的管叉已经脱手而出,被林野夺了过去。
紧接著,林野的膝盖,重重的撞在他的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