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帮帮他。他不是坏人。他就是脾气不好。他给王芳道歉。我们赔钱。”
“您应该跟王芳说,不是跟我说。”
“她不接我电话。”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她不想接。”
“你告诉她,孩子是她家的血脉,不能不让见。”
“探视权的事,调解协议写清楚了。有监督探视。法院批准的。”
“什么叫有监督?”
“有人在旁边看著。社工。”
“那不是我儿子看孩子,是別人看著他看孩子。”
沈牧之握著手机,没有说话。
“沈律师,你也是男人。你不觉得不公平吗?王芳把他告了,他就要坐牢。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他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沈牧之等她说完了。“您儿子打她三年,您不觉得不公平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掛了。
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张德胜的母亲,头髮花白,声音苍老,不是坏人,只是一个站在儿子那边的母亲。王芳的母亲不知道在哪里,也许还在老家,也许已经不在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他看著那些灯,站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打开笔记本,在张德胜的名字旁边写上:已离婚,已保护令,已调解,已起诉。他合上笔记本。
手机又响了。是王芳。
“沈律师,孩子今天晚上叫了一声『妈妈。”
沈牧之愣了一下。“她以前不叫?”
“以前不会叫。他打过她之后,她就不说话了。两岁多了,不说话。我们以为她不会说话。今天她叫了。她看著我叫的。『妈妈。”
沈牧之握著手机,没有说话。电话那头传来孩子的咿呀声,还有王芳的笑。
“沈律师,她说话了。”
“嗯。”
“您听到了吗?”
“听到了。”
沈牧之掛了电话。他坐在桌前,把手机放下。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孩子的第一声“妈妈”,是一个女人等了三年才等到的声音。比法庭上的无罪宣判更珍贵。比不起诉决定书更珍贵。比保护令上的鲜红公章更珍贵。
他关了灯。办公室暗了。窗外的光透进来,在天花板上映出一个模糊的方框。
他闭上眼睛。今天,墙里的那个人说“你会后悔的”。墙外的这个人已经不会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