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屏住呼吸,死死地盯著藤蔓的缝隙。
一只灰色的、毛茸茸的脑袋,从草丛里探了出来。
它有著长长的耳朵,红色的眼睛,正警惕地四处张望著。
是一只野兔!
而且,是一只个头不小的、看起来肥硕无比的野兔!
陈墨和林晚的眼睛,瞬间就直了。
在他们眼里,那不是一只兔子,那是一锅喷香的、能救命的兔肉汤!
但兔子非常警觉,它只是在外面闻了闻,似乎察觉到了石隙里的人类气味,立刻掉头,准备逃跑。
“別动!”
陈墨下意识地按住了正准备开枪的林晚。
“开枪会把鬼子引来!”
他压低声音说。
“可它要跑了!”
林晚急道。
陈墨的目光,飞快地在四周扫过。
有了!
他看到了被林晚丟在角落里,那支属於李大壮的、上了刺刀的中正式步枪!
步枪他不会用。
但是,刺刀可以!
他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看人玩过的游戏——扔飞刀。
他没有丝毫犹豫,一个箭步衝过去,將那柄沉重的刺刀,从枪口上卸了下来。
他掂了掂,刺刀呈三菱形,重心靠前,是绝佳的投掷武器!
此时,那只野兔已经跑出了七八米远。
没有时间瞄准,全凭本能!
陈墨学著电视里看过的样子,手臂后扬,腰部发力,身体前倾,手腕猛地一抖!
“咻——!”
那柄承载著川军荣耀和不屈的刺刀,脱手而出,在空中划过一道冰冷的、致命的弧线,像一道黑色的闪电,精准地,朝著那只奔跑中的野兔,飞了过去!
“噗!”
一声轻响。
正在奔跑的野兔,身体猛地一顿,然后重重地摔倒在地,抽搐了两下,便不动了。
那柄三菱刺刀,从它的后腰处,深深地没入了进去。
一击毙命!
石隙里,陷入了诡异的寂静。
林晚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地看著这一幕。
这个看起来文弱不堪、连枪都端不稳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