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恪清了清嗓子,铺开一张烫金的奏摺,提笔蘸墨,神情瞬间变得肃穆庄严,仿佛圣人附体。
“咳咳,听好了啊。”
李恪一边写,一边抑扬顿挫地念道:
“儿臣李恪,百拜上言:”
“昨夜星辰昨夜风,突厥蛮夷犯边城。儿臣不忍生灵涂炭,亦不忍將士染血,遂心生一计,欲以德服人。”
“儿臣於阵前,奏响大唐仙乐,歌颂盛世太平。那歌声,如黄钟大吕,振聋发聵;又如慈母唤儿,感人肺腑。”
“突厥顽敌闻之,无不肝胆俱裂,羞愧难当。他们想起了家中的老母,想起了草原的牛羊,深感自身罪孽深重,遂痛哭流涕,纷纷丟盔弃甲,下马受降……”
“此役,我军未损一兵一卒,未发一矢一箭,全凭浩浩皇恩与天籟之音,便令敌军闻风丧胆,不战而屈人之兵!”
“此乃陛下之洪福,大唐之天威也!”
隨著最后一个字落下,李恪瀟洒地收笔,吹了吹未乾的墨跡,一脸的自我陶醉。
“完美!这文采,这意境,这马屁……嘖嘖,魏徵看了都得流泪。”
“……”
程咬金张大了嘴巴,足足愣了半晌,才憋出一句话:
“殿下……您这脸皮……是城墙拐弯做的吧?”
神特么以德服人!
神特么感人肺腑!
那“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差点没把突厥人嚇尿了,你管这叫仙乐?
“还有,什么叫未损一兵一卒?”
程咬金指著不远处几个走路一瘸一拐的士兵,“那几个是怎么回事?我看他们腿都瘸了!”
“哦,那个啊。”
李恪瞥了一眼,淡定地说道,“那是笑岔气了,从马上掉下来崴了脚。属於工伤,不算战损。”
“……”
程咬金彻底服了。
他双手抱拳,对著李恪深深一拜:“殿下,俺老程服了。论打仗,俺不虚谁;论不要脸,您是这个!”
他竖起了一根硕大无比的大拇指。
“过奖过奖。”
李恪嘿嘿一笑,將奏摺封好,叫来一名最为机灵的信使。
“八百里加急!务必在三天內送到父皇手中!”
“记住了,路上要是有人问起战况,你就把头昂起来,把胸挺起来,告诉他们:吴王殿下用一首歌,把突厥人唱哭了!”
“喏!”
信使接过奏摺,虽然嘴角也在抽搐,但眼神里却是掩饰不住的狂热。跟著这样的主帅,虽然画风清奇了点,但胜在安全又解气啊!
信使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李恪站起身,看著满地乱跑的牛羊,又看了看那群正在被押解去修路的俘虏,心情舒畅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