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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第3页)

边谌应诺,在距离胡床一席的地方坐下。

仅仅一瞬的余光,他扫到了斧纹屏风旁边挂着的青铜鸟笼。

奇怪的是,那只鸟笼里没有任何鸟雀,只有一只铜钱大小的飞蛾。

边谌压下心中的疑惑,没有再看。

“边卿想不想做兖州刺史?”

冷不丁传来的疑问,令边谌心中一震。

兖州刺史?

如果记忆没有出错,这时的兖州刺史……应该是桥瑁或者刘岱?

边谌没有吭声,只锁着眉,全然不知道皇帝又在筹划着什么。

如今的任官制度再怎么败坏,也始终维持着最后体面。

按家世也好,按钞能力也罢,都得走个流程,排一排资历。

所以,就算兖州刺史突然暴毙,刺史之位空悬,也远远轮不到他这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来当。

“臣才薄力微,不敢担此重任。”

像袁绍、袁术这种出自顶级世家、全家包揽三公的名门骄子,也是在三十岁左右才坐上重要的位置。他一个出自地方的“名士”,二十岁小伙,刚刚踏进官场,能担任一州的正式文官,领一百石的俸禄,已经是家世与名士称号在积极发力的结果。

但凡他能在三十岁之前成为五六百石的中级官员,做到荀彧现在的官职,都算他努力进取。直接省略所有的过程,给他丢个一州首长……好比一个现代大学生,刚毕业半年,才进入职场,就一步到位地当上省长,简直荒唐。

“若是边卿想做兖州刺史,朕可即刻任命。”

刘宏的脸上看不出玩笑的模样,却让边谌如芒在背。上方垂落的视线格外刺人,令他坐立不安。

“崔烈坐上司徒,只花了五百万钱。朕予你三百万的标价,若你拿不出,可以像张温、段颎那样,先走马上任,再筹款抵偿。”

究竟是皇帝又一次的心血来潮,还是藏了毒箭的蜜饵?

边谌压下源源不尽的心烦,回忆前不久在书阁看的律制,试图用合理的方式推拒:

“陛下,依照‘三互法’,臣乃兖州人士,不得在兖州任职。”

三互法是东汉官场的一种回避制度,具体解释起来很麻烦,但其中有一条是:官员不能在自己的家乡担任重要的官职。

尽管名义上的三互法早已被世家权宦们玩出一朵花,失去了“防止政治腐败”的效用。但对边谌而言,他只需要一个正当的理由,切断皇帝又一次的心血来潮,至于这个制度本身有没有空子钻,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边卿倒是还记得‘三互法’。”

刘宏从案上取过一柄佩剑。他抚摸着鞘上的兽纹,缓缓拔出剑鞘。

那柄剑意外的眼熟,正是刘宏曾带他看过的“中兴剑”。

正觉疑虑时,却见刘宏站起身,绕开桌案,提着佩剑走到他的身前。

边谌僵着后背,藏在袖中的手紧握在一处,乌黑的瞳仁隐隐颤栗,渐渐收缩。

吹发可断的利刃抵在他的眉心,冰冷的温度顺着剑尖直刺眉心,分不清是冰寒还是刺痛。

“边卿既然熟知律法,又为何犯上作乱,做那逆臣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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