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著名教育改革家魏书生老师,要求他的学生每天坚持长跑5000米,做仰卧起坐、俯卧撑100次,男女生都一样。
这么大的运动量不要说对孩子,就是成年人也难以做到,可是他认为:“这样做,更重要的不仅增强了体质,而且磨炼了同学们的意志。在现代社会,这种顽强的百折不挠的意志是一个成功者不可缺少的条件。”
实践证明,经过这种体育锻炼的孩子,无论体质还是意志,确实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研究表明,中小学生每天至少要锻炼1小时,才能保证在一天的高强度、长时间学习中具有充沛精力。单凭这一点,父母就要保证孩子“每天锻炼一小时”,以充分发挥体育锻炼对学习的促进作用。
在这方面,主要关注以下两点:
“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
“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这是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在2006年末我国第一次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口号,更是所有父母和孩子的共同心愿。
所以,针对目前中小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双杠上不去、跑操喘粗气”现状,父母很有必要保证孩子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
在过去,孩子在校的体育锻炼主要有广播体操、眼保健操和体育课。可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体育课究竟怎么上、上到什么程度,很少有人关注,而且时有时无。除了中考、高考项目以外,其他体育项目许多学校根本不教,孩子根本不会,甚至干脆没有体育课。
正是在此基础上,国家教育部2007年9月起在全国中小学生中全面推广跳校园集体舞,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贯彻“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为了孩子的身体和学习,父母应该比学校更关心这件事。
体育成绩本身也是中高考成绩的一部分
单纯从考试角度看,凡是考试不考的就“可以不学”,只有必须考试的才有学的“必要”。即使按照这种“势利眼”,因为体育成绩本身就是中高考成绩的一部分,而且比重越来越大,冲着这一点,父母也要落实好“每天锻炼一小时”。
目前,我国许多省份的中考成绩中都包含体育分数,而且所占比重在逐步增大;高考成绩中包含体育分数,也在酝酿之中。
在江苏等省,初中升高中的体育考试均以30分计入中考总分;在陕西等省,2007年起体育成绩在中考中的分数已经提高到了50分。在北京,从2009年中考开始,体育考试内容由3项增加到5项,总成绩从30分增加到50分。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调动父母和孩子对体育锻炼的重视,虽然带有一种强迫意味,但总能收到一些客观效果。
除了客观条件限制、个性不同以外,有些孩子喜欢体育锻炼,有些则非常反感,这与父母和老师强迫命令式的教育方式有关。
在这方面,主要关注以下两点:
多用奖励手段鼓励孩子锻炼
孩子做事是喜欢得到鼓励的。学习是这样,体育锻炼也是如此。为此,无论是政府还是家庭,都要积极鼓励孩子参加锻炼。
在英国,有超过14的未成年人体重超标或患有肥胖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奖励”孩子参加体育锻炼。例如激励父母让孩子骑自行车上学、参加街舞和蹦床等课程,由政府报销费用,或给他们发放津贴。
在我国,至今尚未实行这样的鼓励政策,但父母可以首先在家庭内部鼓励(而不是惩罚)孩子参加运动。只要孩子参加锻炼了,就要给他一定奖励和鼓励,让锻炼真正成为孩子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少用考试手段惩罚孩子
相反,如果用惩罚手段让孩子参加体育锻炼,效果就明显不同。
国家教育部的调查表明,我国青少年体质已经连续20多年在不断下降。2004年的检测表明,60%的年龄组超重、肥胖检出率急剧上升,其中10~12岁城市男生的肥胖率已达16%;视力不良检出率继续居高不下。相比之下,我们的政策显得过于死板:学生体质不良是吧,那我就给你一个标准化的运动指标,如果不达标,就不准评优、升级甚至不能升学;体育考试也越来越严,逼迫你不得不去参加锻炼。
这种惩罚手段的最大弊端是,让人感到参加锻炼是一种高压下的、带有强迫性的、不得不参加的“鼓励”措施。
孩子带着不情愿、不快乐情绪去参加锻炼,把它看作是另一种“考试”,虽然客观上也会取得一定效果,但未必能达到锻炼的真正目的。
体育锻炼要因人而异,要根据个人特点选择自己能控制运动强度和节奏的锻炼方式,和个人的健美、康复目标结合起来考虑。
在这方面,主要关注以下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