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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2页)

汪萍“噗”地一笑:“谁还不知道谁呀?”

小妹被她说得红了脸,又娇又羞的样子,把汪萍都看得发了呆。汪萍心里想,怪不得小姑娘没有多高的学历却又想风得风想雨得雨,女人头脑简单了反会讨人喜欢,单纯明快也是一种美呢。汪萍就联想到自己的几次不幸爱情。第一个男友出国了,风筝跟着就断线了,后来听说跟一个在美国定居的越南难民结了婚。第二个跟汪萍交了半年朋友,嫌她研究生学历太高,处处压了自己一头,大男子主义作怪,讪讪提出分手。第三个比汪萍大十岁,据说女朋友谈过不止十个,高不成低不就的,弄得人都有点变态了。他倒是合适了汪萍,追着她不放,天天晚上推个自行车在她楼下傻站。可是汪萍对他怎么看怎么别扭,至今都没有拿定主意谈还是不谈。汪萍对婚姻一直很失望也很伤感,觉得自己这辈子大概是寻找不到理想的幸福了。她后悔没有在二十岁恋爱,二十五岁前结婚,那样的年龄既单纯又快乐,就像现在的小妹,对生活对男人充满新鲜感,小小的刺激就能得到最大的满足。

小妹这天回到家里,很想把玫瑰花的事情对林仲达和闻清说说,想来想去还是打了埋伏。她认为老爸老妈都是老式古板的人,在婚姻恋爱的问题上尤其保守,若是一不注意把送花人归纳到流氓一类的人当中,那不是太叫人扫兴了吗?

第二天上班,才知道玫瑰又送来了,而且不是一打,是两打,整整二十四朵。小妹又惊又喜,对着那些娇艳欲滴的花朵想哭又想笑,不知道如何是好。

第三天送来三十六朵。第四天送的是四十八朵。每天增加一打,用汪萍的话说,是“战争逐步升级”。

小妹的办公室暂时变成了法国约瑟芬皇后的著名玫瑰园。旧的玫瑰因为精心保存还没有谢去,新鲜的玫瑰又已经源源不断往这里送来。小妹的桌子无法展览开这些娇美的花朵,便慷慨地移一部分到汪萍的桌上。汪萍自然是欣欣然接受,尽情分享小妹的一份开心快乐。再以后连汪萍桌上也觉多余了,只好屈尊将花束供养在窗台上、杂物柜上、书架上……花香在办公室里一天天聚集,浓烈异常,熏得人一个劲要打喷嚏,两个女孩子这才知道好东西太多了也是祸害。她们不得不打开门窗让花香稍稍地散出去一点,于是很多人一走上楼道便置身在看不见的香气之中,使劲地嗅鼻子,目光东张西望,奇怪大楼里什么时候新建了玫瑰园。

整个电视台里都在风传这件令人惊讶兴奋好奇的事情。女孩子们一批批地拥了来看花。几个同样有点名气的节目主持人则是又羡慕又忌妒,眼里心里都灌满了酸溜溜的醋。要知道冬天的玫瑰花相当昂贵,这不是普通老百姓能买得起的东西。那人若是这么无休止地送下去,“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神话也不需要等太长时间就该看到了。

“怪不得台里把黄金节目的主持人换给她,原来是有背景的!”

“人见人爱呗!怪你爹妈没给你生这张脸。”

“是谁呀?你们都知道送花的那人是谁呀?”

小妹心里好笑,因为当主持人和送玫瑰花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当主持人是任涛帮了忙,任涛是李市长的丈夫,是妈妈的同学,爸爸的朋友!任涛怎么可能天天给她送花?这不是胡猜乱想吗?

小妹毕竟才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面对这样强有力的爱情攻势不免紧张和害怕,找个机会吞吞吐吐地对父母说了。林仲达果真大吃一惊,生怕宝贝女儿被人骗进什么圈套。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要求婚不该光明正大地站到面前来吗?”他盯住闻清问。

闻清就不一样了,到底她也是从女孩子过来的,挺能够欣赏接受这样的求爱方式。“你看过京剧没有?”她两眼放光地说,“京剧的武戏里凡主帅出场,舞台上先是空的,就听台后那锣鼓敲得一阵紧似一阵,紧得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时候,角儿背着身子出来,走到当中一个亮相,那叫一个绝!人家天天给小妹送花,做的就是出场前的铺垫,我看八成也是个搞艺术的。”

“反正……我不觉得这事情很正常。”林仲达坚持自己的看法。

闻清说:“当然小妹自己要把握好自己,别被几朵玫瑰弄得神魂颠倒才对。爱情的基础首先是忠贞,其次才是浪漫。”她最后说了一句令林仲达意想不到的话:“女人谁不喜欢有人给自己送玫瑰呢?”

林仲达想了想,很认真地问:“你是在责怪我没有给你送过花?”

闻清扬扬眉毛:“不是责怪,只是遗憾。我活到这个岁数,还从来没有从男人手里接到过一朵花。”

林仲达恍然大悟地:“我还以为你是个崇尚实际的人。”

“男人永远不知道女人最想要的是什么。”闻清总结性地下了这个论断。

林仲达说:“那好,到我们银婚纪念日的那天,我给你搬一个花店回家。”

闻清马上制止:“疯了吗?我说说罢了。搬一个花店要多少钱?”

小妹听得止不住想乐,她觉得老爸老妈都挺逗,妈快五十岁的人了,心态总也不老,时不时就要说点孩子话,做点自以为是的事。爸爸呢,家庭老黄牛当了一辈子,却原来还没有讨到妈妈的好!

小妹希望自己将来的丈夫是个跟任涛相似的人,所有身边的成年人中,她认为任涛活得最有质量,他的公司老总的身份,他那种单身汉一样自由自在的日子,他穿的衣服,他开的汽车,他的爱情,甚至他的离婚,统统都让她归结为非凡的男人魅力,她渴望和崇拜着这种成熟。

星期五傍晚下班,小妹推着自行车夹在一大群同事中间,说笑着往外走。出了电视台大门不远,一辆宝蓝色汽车忽然超到她前面,嚓地一声刹住不动。车身晃两晃,从车窗里探出一个脑袋,对小妹“嗨”地一声。

“嗨,还认识我吗?”对方笑微微的。

小妹高兴地说:“是张总!”又开玩笑:“服装是经线和纬线的组合,我就是服装,服装就是我。怎么样?我都能背得出来。是不是节目没播出,等得急了?”

张经纬马上把球拋给她:“节目是为你做的,你不急,我干什么要急?”

小妹坦白说:“我倒是真的急着想看播出。我第一次做这个节目,不知道效果会怎么样。”

“错不了。光看你说话的样子笑的样子,就能把人看醉。”“开什么玩笑啊!”小妹开心地叫起来。

张经纬打开车门:“上车好不好?我请你到公司里看点东西。”

“时装表演?”小妹一下子想到他的本行。

他笑着:“去了就知道。”

小妹二话不说,锁上自行车,猫腰钻进张经纬的车中。

忽然她吃了一惊,目光盯住车内前台的一处地方不动了:

那上面搁着一打深红色玫瑰!也是用白色绵纸包衬着的,也是那样一排一排铺出层次,枝叶和花瓣上还喷着点点细密的水珠。

小妹几乎有点恐怖地望着那些花,结结巴巴问:“怎么回事?你怎么……也买玫瑰……”

张经纬笑笑,拿起车台上的花,递到小妹面前:“给你的。”

“我的天!”小妹说,“那么每天送到我办公室的那些花,也是你买的?”

“是我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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