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麦克阿瑟估计已经在兽族皇宫里开香檳庆祝,顺便发推特了。
死局。
就在眾人沉默的时候,一颗硕大的牛头挤了进来。
血蹄瞪著铜铃大眼,看著地图上那条弯弯曲曲的绕路红线。
鼻孔喷出股热气,一脸“你们这群聪明人是不是脑子有泡”的表情。
“为什么要绕?”
他伸出胡萝卜粗的手指,在地图上从起点到终点,简单粗暴地划了一条直线。
“直走,四天到。”
周澈指著那片密密麻麻的等高线:
“老牛,看清楚,这是山。”
“原始森林!全是几百米高的树和石头。”
“我们的车怎么过?飞过去?”
“山?”
血蹄歪了歪脑袋,眼神里透著一种傲慢。
“那种小土包,也配叫山?”
“俺们牛头人赶路,从来不看路况。”
“路这东西,难道不是踩过去就有了吗?”
周澈当时还没反应过来这句话的含金量。
半小时后。
雷霆峡谷出口。
周澈坐在悍马副驾上,看著后视镜里的画面,嘴里的烟掉裤襠上了都没发觉。
五千名重装牛头人,每人扛著两人合抱粗的图腾柱,或者门板大的开山斧。
没有队形,没有战术。
血蹄站在最前面,手里拎著那根从青铜门上拆下来的门栓,足有两吨重的实心青铜柱。
“小的们!!”
血蹄一声咆哮,声浪把树叶震得哗哗作响。
“为了部落!为了大圣爷!”
“给老子——犁过去!!”
“哞——!!!”
五千头巨兽同时发起衝锋。
那场面,不像是行军,倒像是山洪爆发,或者说是移动的八级地震。
前方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古树盘根错节。
但这群疯牛连减速都不带减的。
“咔嚓!轰隆!”
第一排牛头人肩膀一沉,带著那一身比花岗岩还硬的腱子肉,直接撞了上去。
两人合抱的古树?连根撞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