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啊,慢慢喝。”
终晚那酒多烈,哪里是我这可以比的。
急喝多伤胃。
终晚看着我问:“你今天看房怎么样,有定下来住哪套吗?”
我说:“还没有,要再看看。”
她拨弄了两下玻璃吸管,垂眼说是要好好看看,劝慰我不用太过着急。
我当时太莽,没懂她的意思,直说,“9月底房租就要到期了。”
“哦。”
终晚应声,随后将吸管搁在杯垫旁的桌上,就着杯沿一点点将剩下的酒全都喝了。
她的酒量真不错,快一杯下肚,半点没上脸。
期间我们聊了聊最近的近况,主要是工作上的,也聊到了一本书。
书的名字和这家酒吧同名,司汤达的《红与黑》。
可惜我没怎么看过。
我少有几次翻开它,最后总停在第一章。
因为我看西方的外文书总记不住人名。
它出场人一多,我就开始混乱。
“其实我中文名记着也有点困难。”
前段时间去参加聚会,有人和我打招呼,我就回答得模棱两可。
好在那个时候人多,大家也就打个照面。
“所以我一定要知道对方的名字是哪几个字。不过有些时候,即使这样,许久没见也很容易忘记。”
“我的名字好记吗?”终晚突然问。
“啊?”
我想我可能还是有些醉了,反应都有点迟钝。
可我才喝了半杯不到。
是别人的度数和我理解的度数不一致吗?
我用左手捏了捏自己放在桌下的右手手心。
触感没有问题。
“很好记的。”我回答说。
然后,我看见终晚伸长手,用还剩一指宽酒液的酒杯,轻碰了碰我的杯子。
她说你的名字也是。
最后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