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季羡林认识到了不同意见的客观存在性。他认为,普天之下的芸芸众生,思想方法就是不一样,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这是正常的现象,正如人与人的面孔也不能完全相同。要求别人的思想方法同自己一样,是一厢情愿、完全不可能的,也是完全不必要的。
其次,季羡林认识到了不同意见也有合理之处。他认为,每个不同意见都可能有一些合理的地方,采纳其合理之处,扬弃其不合理之处,是唯一正确的处理办法。
最后,季羡林认识到了自身意见的可怀疑性。他认为,任何人的意见不管看起来显得如何正确,其实都是暂时的,都是一个未知数,有可能时过境迁,就会发现它并不正确,或者不完全正确。到了此时,必须有勇气公开改正自己的错误意见。
季羡林这种正确对待不同意见的学习态度,使他吸取了别人可取的地方,弥补了自身的不足,是他严谨治学,追求进步,精益求精的真实写照。
季羡林的故事进一步说明,三人行,必有我师,理越变越真,遇事一定要广泛听取意见,尤其是不同意见,然后通过大家的协商,采取最可行的意见,这样既有利于团结,也有利于准确无误的把事情办好。
一个人通往成功的道路上,不仅会遇到许多艰难险阻,还会遇到许多预想不到的情况。在面临这样的境况时,为使自己快速适应环境变化,而不至于变得手足无措,就一定需要大家的力量,倾听每个人的意见,采取最正确的意见去应战,只有这样,才能群策群力,无往不胜。
魏征,字玄成。唐初政治家。巨鹿(今属河北)人。少孤贫,曾出家为道人。隋末参加瓦岗军,李密败,降唐。归唐后跟随李建成,为太子洗马。太宗即位后,任谏议大夫。后任秘书监,参预朝政,封郑国公。
魏征与李世民是封建社会中罕见的一对君臣:魏征敢于直谏,多次拂太宗之意,而太宗竟能容忍魏征“犯上”,所言多被采纳。因此,他们被称作理想的君臣。
玄武门之变后,有人向秦王李世民告发,东宫有个官员,名叫魏征,曾经参加过李密和窦建德的起义军,李密和窦建德失败之后,魏征到了长安,在太子建成手下干过事,还曾经劝说建成杀害秦王。
秦王听了,立刻派人把魏征找来。
魏征见了秦王,秦王板起脸问他说:“你为什么在我们兄弟中挑拨离间?”
左右的大臣听秦王这样发问,以为是要算魏征的老账,都替魏征捏了一把汗。但是魏征却神态自若,不慌不忙地回答说:“可惜那时候太子没听我的话。要不然,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秦王听了,觉得魏征说话直爽,很有胆识,不但没责怪魏征,反而和颜悦色地说:“这已经是过去的事,就不用再提了。”
有一次,唐太宗问魏征说:“历史上的人君,为什么有的人明智,有的人昏庸?”
魏征说:“多听听各方面的意见,就明智;只听单方面的话,就昏庸。”他还举了历史上尧、舜和秦二世、梁武帝、隋炀帝等例子,说:“治理天下的人君如果能够采纳下面的意见,那么下情就能上达,他的亲信要想蒙蔽也蒙蔽不了。”
唐太宗连连点头说:“你说得多好啊!”
又有一天,唐太宗读完隋炀帝的文集,跟左右大臣说:“我看隋炀帝这个人,学问渊博,也懂得尧、舜好,桀、纣不好,为什么做出事来这么荒唐?”
魏征接口说:“一个皇帝光靠聪明渊博不行,还应该虚心倾听臣子的意见。隋炀帝自以为才高,骄傲自信,说的是尧舜的话,干的是桀纣的事,到后来糊里糊涂,就自取灭亡了。”
又有一次,魏征在上朝的时候,跟唐太宗争得面红耳赤。唐太宗实在听不下去,想要发作,又怕在大臣面前丢了自己接受意见的好名声,只好勉强忍住。退朝以后,他憋了一肚子气回到内宫,见了他的妻子长孙皇后,气冲冲地说:“总有一天,我要杀死这个乡巴佬!”
长孙皇后很少见太宗发那么大的火,问他说:“不知道陛下想杀哪一个?”唐太宗说:“还不是那个魏征!他总是当着大家的面侮辱我,叫我实在忍受不了!”长孙皇后听了,一声不吭,回到自己的内室,换了一套朝见的礼服,向太宗下拜。
唐太宗惊奇地问道:“你这是干什么?”长孙皇后说:“我听说英明的天子才有正直的大臣,现在魏征这样正直,正说明陛下的英明,我怎么能不向陛下祝贺呢!”
这一番话就像一盆清凉的水,把太宗满腔怒火浇熄了。
公元643年,直言敢谏的魏征病死了。唐太宗很难过,他流着眼泪说:“一个人用铜作镜子,可以照见衣帽是不是穿戴得端正;用历史作镜子,可以看到国家兴亡的原因;用人作镜子,可以发现自己做得对不对。魏征一死,我就少了一面好镜子了。”
(1)两分法。用辩证的方法先肯定对方的意见有合理的因素,再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比如在讨论怎样搞好集体卫生时,有人提出一个小组连着搞一个星期,而你觉得不妥,认为还是一个小组搞一天好。这时,你不妨这样说:“刚才××提出的意见有一定的道理,也是一种方法,但我以为还是一个小组搞一天比较好。”接着,你可以具体说说理由。先肯定对方,再提出不同意见,这样显得公正和客观,也容易让人接受。假如硬梆梆地直说,很容易形成紧张气氛,给人家难堪而迫使人家不肯放弃自己的意见。
(2)商量法。尽量用商讨或询问的口吻,不用命令或过于绝对的语气。当你要表达不同意见时,先可用较温和的口吻来说,比如:“你的意见是这样,我觉得是不是可以那样?说不定那样会更好呢?你再想想。”或者这样说:“我们能不能换一个角度来考虑?你看那样行不行?”先商量,当对方仍坚持己见时,你再用坚定的语气也不迟。商量是尊重人的表现,你非常尊重人家,即使人家不想否定自己的意见,不想接受你的意见,也会充分考虑你的意见,并给以相应的尊重。
(3)为难法。在表达不同意见时,先表现出明显的不好意思和为难情态。当你的意见与对方的意见分歧较大时,在说出来之前,你可表现出犹豫不决或吞吞吐吐的样子,让对方有心理准备,让对方劝你说出来:“讲吧,没关系的,有什么不同意见就直说吧。”此时,你就可以直接告诉对方:“我们一直合作很好,我这个人也很直率,你也非常痛快,我就不客气了。”待彼此感情沟通后,再说出自己的不同意见。表现不好意思和为难情态,是一种退让,它给对方的是一种宽慰,一种暂时的有利,以便使自己的进击有了基础,最后达成心理上的平衡。
(4)析弊法。由对方的观点推导出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在此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意见。你要提出不同意见,肯定对人家的意见不满意,对方的意见弊端在哪里呢?你得好好思考一番,尽可能多找一些出来,你给对方的意见找的毛病越多,否定起来就越容易,一旦人家的意见被否定了,自己的意见被人接受的把握就大了。不破不立,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分析别人意见的弊端要实事求是,要有理有据,不能无中生有,更不能任意扩大。
(5)借助法。借助他人的观点和做法来替代自己的不同意见。有时,自己直接说出不同意见比较为难,譬如面对的是老师、长辈或上级。此时,你可借助同类型的、对方也熟悉、或已经明确了的事例来替代自己的意见。同类型的,是指性质和类型相同的;对方也熟悉的,往往说服力强。比如你可这样说,张三他们也有过这种事,他们就是这样处理的,结果倒不错,我们是不是可以借鉴。借助法,实际上就是用事实来说话。
伽利略曾说:“基于长期的经验,我似乎发现,人们在认识事物时处于此种境地:知识越浅薄的人,愈欲夸夸其谈;相反,学识丰富倒使人在判断某些新事物时,变得甚为优柔寡断。”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在判断事物时的“优柔寡断”,学会吸收、采纳不同的意见。
容忍与自由
容忍是指人们在正常交往中表现出来的容人容事,有良好心理应激反应能力的一种社会心理特质。
国学大师胡适认为,自由的真正保障是容忍的精神。在文化思想领域,表现为知识分子之间应互相包容,尤其是具有不同的思想见解,处于不同的思想流派的人,更要尊重对方的人格,容忍不同的思想和声音存在。如果思想对立的双方发生论战,双方都应该在论战中保持一种容忍的态度,保证每人都能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同时尊重别人表达思想的自由。
为此,胡适希望社会是容忍的自由民主的社会,社会上的每一个人能养成容忍的雅量和涵养,并且极为看重知识分子的容忍精神。因为知识分子是社会的精英,引导社会的潮流。知识分子的不容忍必定会影响青年,造成全社会的冷酷。因此,胡适极为痛惜知识分子间的不容忍。
1926年前后,现代评论派的陈源与鲁迅发生激烈论战。胡适从感情上、思想上都亲近陈源,但他没有介入论争,更没有帮陈源公开指责鲁迅,而是对他们的论战深感遗憾,痛感他们缺少容忍。胡适在论战的**时,掏出肺腑之言,给鲁迅、周作人、陈源写了一封语重心长的信,说:“你们三位都是我很敬爱的朋友;所以我感觉你们三位这八九个月的深仇也似的笔战是朋友中最可惋惜的事。”
胡适给三位“敬爱的朋友”的信,强调容忍是每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基本态度,尤其是思想观点分歧的双方更应当具有容纳良言和谩骂的肚量,就像大海能纳百川,也纳石子秽水。应该说,胡适倡导的这种容忍相似儒家的恕道,认为每一个人如果都希望享有自由,那么就必须养成容忍的态度。
俗话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有容人之量,方显英雄本色。大肚弥勒为何被佛教中景仰,就是“大肚能容,容天下能容之事”。当一个人能设身处地地替对方着想,别人往往也不会再与他计较。当一个人能像容忍自己一样去容忍别人,他的美德就会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