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
真疼。
疼得他咧嘴笑了。
“妈的,这回要是再让你跑了,老子就把姓倒著写!”
苏云没有急著衝出去。
他是个老江湖了,知道这世上最不值钱的就是“上赶著”。
既然要混进去,要在这个草台班子最艰难的时候成为他们的“救世主”,那就得讲究个“像样”。
他翻箱倒柜。
找出了那件那是为了相亲才买的確良白衬衫。
虽然这料子不透气,穿上跟裹了层塑料布似的,但在这个年代,这就叫体面,这就叫“干部风”。
他又从老爹的抽屉里,偷出了那副平时宝贝得不行的蛤蟆镜。
对著镜子,把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又嫌太土,解开两颗,露出一点锁骨。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结实的小臂。
头髮?
那时候不兴髮胶。
他弄了点自来水,往后一梳,露出光洁的额头。
这一身行头一整,那个待业青年的颓废气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子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大院子弟”的雅痞劲儿。
“光这样还不行。”
苏云看著镜子里的自己,眯了眯眼。
去剧组,空著手去是看热闹的,带著东西去那是送礼的。
只有带著“本事”去,那才是大爷。
他想了想,转身去了厨房。
老妈早上煮了一锅绿豆汤,还在井水里镇著。
他没客气,找了个那个年代特有的军绿色大水壶,灌了满满一壶。
又往兜里塞了一包前两天二舅给的“大前门”。
最后,他目光落在角落里那把因为受潮有点生锈的大扳手上。
稍微犹豫了一下,他把扳手別在了后腰上。
这是一个充满了未知的片场,谁知道这把扳手是用来修机器,还是用来修“人”的呢?
推开门。
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邻居王大妈正坐在门口择菜,看见苏云这副打扮出来,愣了一下:“哟,苏家小子,这大热天的,相亲去啊?”
苏云扶了扶鼻樑上的蛤蟆镜,嘴角勾起一抹灿烂的弧度:
“不相亲,王大妈。”
“我去给咱们国家的文化事业,添砖加瓦。”
说完,他跨上那辆除了铃鐺不响哪都响的二八大槓,脚下一蹬,朝著大明寺的方向,如同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