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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第2页)

奇怪!真奇怪!区红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默默地看着他们摸,嘴里不住地喃喃。又说:这地方本来就不是一般所在,好像是什么遗址吧,那东西肯定也是有灵性的,不然怎么能不见了呢?

大家本来就有点奇怪,经她这么一说,更觉得怪异了。再仔细看看四周,这里松柏森森,芳草萋萋,微风吹过,果然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再看看脚下,才发现乱草丛中,到处是碎石瓦砾,还有一个个或高或低的土堆,却不知是做什么的。大家四散开来,小心翼翼拨开草丛,似乎要寻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终于有人不时叫起来,这里有一角石牌!这里有碑座,还完整着呢!还有几个缺胳膊断腿的石人石马石兽,也被拓士元他们搬了起来,堆放在一起。只是那半截石碑上残留的几个字迹,却漫滤不清,怎么辨认也猜不出一个来……

这时草丛突然动起来,一条吐着火红信子的蝮蛇就像在草尖上游泳那样,轻盈又飞快地滑过。凡个男的都屏息静气呆站着,女士们则吓得脸色都变了……突然,天空中又传来几声刺耳的怪叫。抬头望去,一只多年罕见的猫头鹰张开翅膀飞回松林,原来不知不觉已到傍晚时分。顷刻之间,连一向胆大的谢山也感到头发根有点发炸,连忙对拓士元说:别再耽搁了,我们赶紧下山。

好的,都动作快点!拓士元也觉得有点不安了,立刻招呼大家别再发愣,抓紧时间下山。人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不知是由于山路崎岖还是害怕的缘故,一路上区红紧抓着他的手,一刻也不肯放开。尚采薇则一前一后夹在加步高和谢山中间,不时让他们搀扶一下。只有吴丽红贼大胆,一直慢悠悠跟在最后,还不时回一下头,似乎遗落了什么似的。等走到山脚下,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一轮明月孤悬在半空,白煞煞的也有点骇人。这时,大家都不自觉地停下来,一齐回头看去,只见刚才盘桓许久的那个出坳,已变成黑款款一片,与整个读书山连在一起,只有山坳边挺立的一棵巨松,却显得那么高大。多少年来,他们也都走过了许多地方,竟从来没见过如此笔直、高拔的巨松,远远看去简直和读书山都一般高了。六个人都怔怔地看着,似乎沉浸在某种宗教般虔诚又宁静的境界里。

尚采薇忽然说:我想起来了,这棵大松树,据说是读书山最灵的一个地方,叫做什么万岁松,人们只要抱抱那树干,就能够消灾免难、逢凶化吉的。真可惜,我们只顾找什么青瓷,竟把这事儿忘了。

拓士元冷笑说;你呀,就会卖后悔药!早知如此,何不当初。再说啦,所谓吉人自有天相,难道我们这六个人没抱这棵万岁松,就会真有什么灾祸临头?我才不信呢。

你不信,我可信。区大姐,你呢?尚釆薇不服气地反诘道。

我……我不知道。

区红似乎还没有从刚才的惊骇中完全清醒过来,或者又沉浸在别的思绪中,听到釆薇问,茫然又慌乱地直摇头。

成乐雁是坐飞机到达省城的。

从南国到北疆,从珠江三角洲到黄土高坡,一眨眼功夫,就像做了一个短暂的梦。一下飞机,就赶紧往身上加衣服,里一件外一件,仅有的几件都套上了,依然感到凉丝丝的。再看别的人,穿的也不过是三件套。毕竟只是立秋时节。也许走了几年,真的就这样不适应起来?她突然觉得有点羞赧,也有点难受,又赶紧脱了最外面的一套。

下了飞机就直奔汽车站。又经过整整一下午的奔波,她终于站在了雅安城的大街上。

说是大街,其实并不准确,只不过习惯而已。如果与她所呆的那个城市比,只能算个小巷子吧。从省城到雅安,地势一直在升高,而楼宇一直在变矮,她的自信心也在一点一点地消逝。几年的日夜打拼,她已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里立住了脚,有了自己的朋友和社交圈,也有了相当的积蓄。对于她这个多年只身南下的弱女子来说,这不能不算是一种幸运。本来,她已经淡忘了自己的故乡,准备在那座城市里一直呆下去了。谁知,命运竟给她开了个大玩笑,与她同居两年正筹备婚礼的男友,突然在一次飞来的车祸中永远离她而去……在那段最痛苦的日子里,她几乎一睁开眼,不论看到什么都充满他的影子。必须离去了,那座繁华的都市一夜之间重新陌生起来,和她没有了任何关系,而每一个角落里都闪烁着令人痛苦令人伤感的回忆。在最初到达的那一年多里,她给人擦过鞋,也擦过车,既坐过台也出过台,还受过不止一个男人的欺骗,后来,是在和他的相处中,才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与温馨。现在,他已经永远离去,她觉得自己也的确到了离开的时候了……

那么,到什么地方去呢?她拿出地图,一个城市一个地名地画着圈,最终却都打了叉,连地图也撕掉了。是的,这些年她觉得自己太累了,已厌倦了漂泊在外的生活。一个年届三十的女人,最好的那段年华已经逝去,再换一个环境、重新做起,她觉得自己已没有这个勇气了。在这个时候,她终于想到了家,想到了雅安,尽管不能说行囊空空,但她还是有种疲惫已极的感觉,一横心便登上了飞机舷梯。

站在雅安街上,空气污浊而干涩,刺得鼻子生疼。望着来来往往的人流,听着小摊小贩不绝于耳的吆喝声,一种陌生感挥之不去。她虽然是地道的雅安本市人,但是从雅安城回家,还要翻两座山,走整整一天山路。那是镶嵌在大山深处的一个小山村,全村只有八九户人家。父亲早已去世,劳累半生的母亲也已经带着两个小弟弟嫁人,家对于她已是一个很模糊也很伤感的概念……望着满街陌生的人流,成乐雁忽然觉得想哭,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

一下飞机,她就忙着给拓士元打电话。接电话的是陈丽芬,冈!I刚报出名字,这女人就立刻变得十分冷淡,似乎已把她当成了深仇大恨的敌人,说声他死了,就啪地压了线。

几年时间,雅安城真的大变了。她昔日工作的市招待所已经拍卖,吴楚雄所在的第五印刷厂也好像从雅安城消失T,在城里转了两圈都没找到。直到天麻麻黑,她才在十字路口一个看起来还算洁净、优雅的酒店里住下来。

草草吃罢晚饭,成乐雁走出这家酒店,又在大街上茫然无措地遛着。在这座熟悉又陌生的小城里,她生活了许多年,认识的人也不少,可是此刻竟想不起一个可以凭信的人来……

记忆一点点地苏醒着。对面这条街道,应该说就是第五印刷厂的所在地。当年她曾经无数次去找吴楚雄,连五印厂的许多工人都熟识了,现在怎么好像变成了自由市场,整条街到处是摆摊卖货的,里面是苇席围起的工地,一座半截子建筑物上布满了密密的脚手架……成乐雁走着走着,突然在一个卖菜的老女人面前站住了。

这不是五印的厂办李主任吗?

她不由得失声问道。

卖菜女人吃惊地看着她,一脸的茫然。

没错,一定是她,俏俏的,又文雅又干练。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李雯。记得当年地委宣传部举办全城首届卡拉0K大奖赛,这女人是五印娘子军的领队,最后因为没拿到第一名,当场就气哭了,她怎么会在这里卖菜呢?成乐雁驻足许久,又忍不住说:

李雯大姐,你不认我吗?我是成乐雁呀,那年卡拉DK大赛,我不是得的特等奖吗?

老女人依旧一脸茫然,似乎真的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就在这个时候,只见一个高大的黑影摇摇晃晃而来,来到老女人面前,老女人不知说了句什么,那人便哈哈大笑起来,一股浓浓的酒气立刻弥漫开来。成乐雁仔细一看,原来竟是吴楚雄。

和拓士元通完电话,吴楚雄的脸色有点改变,不认识似地看了成乐雁好一会儿才说:世界上的事情真想不到,转来转去又转回来了C你让拓士元帮你租房,但你绝对没想到,拓士元最后又把这事托付给我了,这不是很滑稽的吗?

这……你别生气!成乐雁也很生拓士元的气,只好笑着解释说:其实,那天我也只是心血**,一下子想起他来,就急急忙忙打了个电话。再说原以为他好歹也当部长了,这点儿事对他来说没什么难处……

不用解释!不用解释!吴楚雄厌倦地摆摆手:事情过去了,咱们就别说了,再说咱们之间,说也说不清。不过,我真不想去古华,你呢?

去看看大家,也好嘛,难得都聚在一起……你不想去,是因为我,还是因为别人,比方说吴丽红?

提到吴丽红,吴楚雄的脸色更阴郁了,极力甩着手,似乎要甩掉什么不快:说到这儿,我倒真要去去呢!走,我们下午就出发!

说这话的时候,她们俩正走在回靓崽大酒店的路上。吴楚雄这人的确仗义,一上午跟着她跑来跑去,不仅终于找到了拓士元,而且又帮着她联系了半天房子,真的让她好感动。而几年不见的拓士元,又该是个什么样子呢?还有尚釆薇、吴丽红她们,电话里听起来快快乐乐的,好像比她走的时候过得更幸福了……想到这里,成乐雁孤寂的心顿时一片暖意,恨不能立刻就看到这些昔日的朋友。

刚到靓崽大酒店门口,就见一个肥头大耳、满脸疙疙瘩瘩的中年男人披一件黑色风衣,很气派地站在台阶上。看到成乐雁,这人立刻目不转睛地盯着她,那种放肆的架势好像要吃了她似的……讨厌!成乐雁低低骂一句,正要再说什么,吴楚雄连忙小心地向那男人赔个笑脸,拉起成乐雁就走。

吴楚雄,中午请客,带着这位小姐一块儿喝酒吧。那男的在后面喊着。

吴楚雄只好又笑一下说:我今儿有事,改日我请老总吧。

听说你那个小印刷厂办得很红火啊。

哪里哪里,一般化。

那好吧,改日我再专门请你。不过,到时候可一定要把这位小姐也带上啊!

一定一定。

吴楚雄很快地说着,赶紧拉着成乐雁上了楼。

等回到房间,成乐雁忍不住奇怪地看着他说:看你刚才慌慌张张的样子,这个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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