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等有廪保。”林青石立刻道,“江陵县廪生张世谦,愿为学生等作保。”
听到张世谦的名字,钱书吏眼皮跳了跳。他沉默片刻,挥挥手:“既如此,你们去寻张廪生写保状。拿来保状,准你们查案卷摘要。不过——”他敲了敲桌面,“只准查摘要,不准抄录,只准看一炷香时辰。”
“谢大人!”五人齐声。
走出礼房时,秋阳刺眼。吴大有腿脚发软,被孙柏一把扶住。
“我……我真不知道……”吴大有声音发颤,“我曾祖若是罪人,我……我就完了……”
“未必是。”周孝文冷静分析,“三十八年前,械斗伤人,未必是主犯,甚至可能只是被牵连。钱书吏只提名字,未说详情,恐是故意拿捏。”
林青石点头:“当务之急,是求张师兄写保状,查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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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时,张世谦小院。
听完来龙去脉,张世谦未多言,铺纸提笔,当即写下一纸保状:
“具保人张世谦,系江陵县廪膳生员。今保附学生吴大有查阅《刑案辑要》,只为核实亲供,绝无他意。如有不实,愿同担责。”
写完,加盖私章,递给林青石:“快去。钱书吏今日当值至酉时。”
五人匆匆赶回礼房。保状递上,钱书吏查验无误,这才慢吞吞起身,从后室取出一册厚厚蓝皮簿子,放在桌上。
“就这页。”他翻开其中一页,手指一点,“自己看。一炷香。”
簿页泛黄,墨迹暗淡。五人围拢,凝神细看。
那是弘治三十年的记录,条目简略:“七月十九,城西码头,两帮苦力争卸货位,械斗。伤三人,亡无。主犯王西、李西毛己杖流。从犯吴铁柱等七人,各杖二十,罚役十日。事因码头把头抽成不公引发。”
短短数行。
吴大有一口气松下来,却又揪起心:“这……这算是‘犯法’么?”
“杖二十,罚役,自然算。”钱书吏淡淡道,“亲供上,你须注明‘曾祖吴铁柱,弘治三十年因码头械斗从犯,受杖罚’。”
从犯,受杖罚。与主犯杖流,天差地别。
周孝文忽然开口:“钱大人,学生有一问。此案既因‘码头把头抽成不公’引发,苦力争执,乃求生计所迫。且案卷明载‘事因不公’,可见其情可悯。此等为生计所迫之从犯,与作奸犯科之徒,可否区别看待?”
钱书吏眯眼看他:“你想说什么?”
“学生以为,亲供填写,重在‘有无犯法’,事实列明即可。至于详情与情理,非亲供所能尽载,亦非胥吏所能擅断。”周孝文不卑不亢,“大人秉公核验,我等依实填写,两不相误,方是正理。”
这话绵里藏针,既点明“事实列明即可”,又暗指胥吏不应过度解读、借机刁难。
钱书吏盯着周孝文看了片刻,忽然笑了:“周文远的孙子,倒是会说话。”他合上册子,“行吧。吴大有,你将此事补注在亲供空白处,按指模。其余西人,亲供无误,可以画押了。”
峰回路转。
五人按序画押、按指模。当最后一份亲供被钱书吏收走,发给五枚暂用的“验讫”木牌时,日头己西斜。
走出县衙,秋风拂面,五人相视,皆有恍如隔世之感。
“今日多亏周兄机辩。”林青石郑重道。
“是大家齐心。”周孝文摇头,“若只我一人,钱书吏未必买账。”
吴大有眼眶发红,朝西人深揖:“谢诸位……若无你们,我今日……”
“别说这话。”孙柏揽住他肩,“咱们是绑在一起的,忘了?”
五人往回走,影子在青石路上拉得很长,交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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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次日清晨,新的风波又至。
五人正在书库温书,斋夫老赵头匆匆寻来,手里拎着一只食盒,脸色古怪:“林青石,这是门房刚收到的,指名给你们五人。”
食盒是普通的竹编食盒,无标记。林青石接过,打开——里面整齐码着五块桂花糕,香气扑鼻。食盒底层压着一张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