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瑶在岭南扎下根来。
起初只是在镇上置了一处小院。院子不大,但够他一个人住,还余出一块空地。他翻了土,种了两畦菜,墙角搭了个棚子养鸡。早起浇水,傍晚捡蛋,日子过得踏实。
那些飘来飘去的字,离开云萍后就再没出现过。
他起初还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天,后来渐渐忘了这回事。
忘了也好。
——忘了,才能好好过日子。
射日之征果然打起来了。
靠着当年那些字里漏出来的只言片语,孟瑶提前囤了一批粮食和铁器。他没有囤太多,也没想发什么大财,只是想着乱世里多点傍身的东西,总没错。
后来战火烧到南边儿,粮价飞涨,铁器翻了好几番。他那一批货,不多不少,刚好够他换一间铺面、再添五十多亩水田。
有人说他运道好。
他只是笑笑,说是赶上了。
射日之征打了六年。
六年里,他从普通小贩变成了普通小财主,从小屋搬进了大院,从一个人变成一人一猫,外加几个佃户。
猫是捡的。
那年冬天冷得邪乎。他在铺子门口看见一只猫,瘦得皮包骨头,缩在墙根底下哆嗦,一声不吭。他蹲下来看了一会儿,那猫也看他,眼睛里没什么指望,像是在等死。
孟瑶把它抱起来了。
“跟我混吧,”他说,“管你饱。”
猫没应他,也没挣扎,就那么让他抱着。
他给它取名“青青”。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诗是他娘教的。小时候不懂,只觉得好听。后来懂了,也就不常想了。
青青刚来的时候瘦得能摸到骨头,养了几个月,渐渐圆润起来,一身黑毛油光水滑,蹲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时候,像一团软乎乎的墨。
肥嘟嘟的猪咪。
被爱果然会让人长出血肉——这话不知道是谁说的,孟瑶觉得有点意思。
猫也是。
日子就这么过着,像岭南的水,慢慢淌,不急不躁。
他是生意人,会打听些外面的消息。
比如射日之征打了三年还没分出输赢;比如莲花坞的大弟子魏无羡死在了这场拉锯战里;比如清河聂氏宗主聂明玦及其胞弟聂怀桑也在这场战争中丧生;比如姑苏蓝氏的蓝忘机也陨落了——听说是个极清俊的人物,弹得一手好琴,世人称他“含光君”。
再比如,岐山温氏的宗主温若寒,和仙门百家议和了。
仗打了六年,最后谁也没赢谁。
孟瑶听到这些的时候,正蹲在院子里给青青梳毛。青青被他梳得舒服,眯着眼睛呼噜呼噜。他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又继续梳下去。
魏无羡。蓝忘机。
这两个名字,他好像在那年的弹幕里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