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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21世纪越南老挝革新开放的深化(第2页)

再次,加强集体领导体制。越南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实行集体领导制度,重大问题集体民主讨论,但一经表决通过,必须严格遵守。新时期越南共产党加强集体领导特别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加强中央委员会的权力。党的最高权力属于党的代表大会,从1986年越南共产党六大起党的代表大会每隔五年召开一次,由代表大会选出中央委员会,在两次代表大会召开之间的中央委员会是领导机关,中央委员会一般半年举行一次全会。中央委员会对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重大政策主张、重大人事任免、大型工作计划都要在集体讨论基础上无记名投票表决。自2002年2月召开的越南共产党九届五中全会首次开始了中央委员会质询制度,中央全会留出专门的时间进行质询,每位委员都可以对包括总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提出质询,也可对政治局、书记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集体进行质询,直到得到满意答复为止,这也是中央委员会集体权力加强的表现。此外,2001年越南共产党九大取消了政治局常委制,设置书记处,由书记处负责领导日常工作,从而避免了常委集权的情

况。第二是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分离。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国会主席和政府总理分别由四个人担任,形成“四驾马车”的集体领导机制。

最后,不断精简机构、裁减冗员,追求干部队伍年轻化,以提高工作效率,保持党的活力。2007年1月,越南共产党十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精简党和国家、政府的机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越南共产党中央决定对11个部委进行调整,保留其中的6个重要部委,即中央组织部、中央思想文化部、中央检察委员会、民运部、对外部和中央办公厅,将其余的5个部委进行合并或撤销。6个中央系统直属机关党委合并成2个。

1991年,走向革新开放不久的越南共产党七大选出的13名政治局委员平均年龄只有65岁,是1976年越南南北统一后年龄最低的一届。2011年越南共产党十一大选出的中央委员会年龄最大的中央委员阮富仲也只有67岁,年龄最小的是团中央第一书记武文赏(41岁),充分实现了领导干部的年轻化。

(2)依法治党和依法治国,严惩腐败。越南共产党和国家的政治体制是仿效苏联建立起来的过度集中的体制,围绕过度集中的权力十分容易滋生腐败。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建立权力监督和制衡机制,同时严厉惩治腐败,保持党和国家权力机构的清正廉洁。

建立相应的机构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是治理腐败的第一步。1990年1月和6月,越南共产党中央书记处和越南部长会议先后发布指示和颁布决定,部署全国范围的反腐败斗争。1992年11月,越南成立反贪污走私委员会,中央各部委、各行业和各级地方政府随即都成立了反贪污走私的常设机构,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1994年3月,越南共产党中央书记处又发出关于加强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的指示。1996年出台了《国家干部道德法规》。1997年5月,国会通过修改后的《刑法》规定,骗取公款或社会主义财富5亿盾以上者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受贿1亿盾以上者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约1。4万盾合1美元)。1999年,国会先后颁布了《反腐败法》和《干部、公务员法》。

1998年实行的财产登记和汇报制度在反腐败斗争中占重要地位。越南政府制定和实行了干部、公务员财产登记制度,其中规定,干部、公务员要登记个人房产、地产、商业资产情况(最近15年的财产),此外还要汇报配偶和子女在国外自费留学的经费来源。被提名或被推荐担任党、国家和群众团体各级领导的候选人,须在选举前向选民、祖国阵线汇报自己当前的财产和收入。该项制度规定了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责任,他们必须就登记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此项制度一直沿用,到2010年越南政府又规定,从2010年3月16日开始,中央、各省市和各县机关、公立事业单位、政治社会组织以及军队、公安系统的副科长和相当于副科级以上的干部有财产申报的义务。事实证明,财产登记和汇报制度对于遏制腐败有很大的作用。

在跨世纪的1999—2001年,越南共产党开展了清除自身腐败的运动。据越南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报》报道,1999—2001年的3年内,共查处7万名有腐败行为的党员,副总理吴春禄、央行行长高士兼、海关关长范文廷皆因腐败问题而被查处。2000—2004年的5年内,共查处干部贪污渎职案件8800多起,包括中央和地方官员在内的1。2万人被揭发检举。2003年,在一起震惊全国的打黑案件中,19名政府官员牵连其中,包括公安部副部长、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台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2002年1月,越南共产党中央通过《现阶段司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成为司法改革开始的重要标志。2005年6月,发布了关于《2005年至2020年司法改革战略》,规定了司法改革的战略方向,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化的司法机关,使其成为廉洁、民主、公平、维护正义的机构,有效地为越南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服务。此后,在诉讼程序上由审问制改向控辩制,检察院的工作转向主要承担公诉任务,在加强培训的基础上法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优秀法官获得终身任职资格。

2003年,出台了《国会监督法》,对国会监督的权限、监督方式和各自对应的监督对象做了明确规定。2004年通过的《检查法》扩大了检查范围,并鼓励媒体参与揭露腐败案件。2005年11月,越南国会制定了《申诉控告法》,法规规定,人民群众有权向有关党政部门、群众组织控告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控告人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向上一级部门申诉,甚至可向法院起诉,这样就使人民群众揭发、控告腐败现象获得了法律的保护,使民告官有法可依。①同是在2005年11月,越南国会通过了《预防和反对腐败法》,法律明确了什么是腐败行为和惩治腐败的原则,规定了各部门和个人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法律还将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列入其中。法律于2006年6月正式生效,它在反腐败斗争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006年越南共产党十大召开前夕,一起越南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政府官员集体贪污腐败案件被曝光,交通运输部基建项目负责人动用数百万美元的巨额公款赌博,交通运输部一名副部长涉嫌受贿,拥有数所豪宅、数辆豪华轿车,还包养多名情妇。该案涉及大小官员200余名,大批官员被捕或被撤职,交通运输部部长引咎辞职。该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群众严惩腐败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越南共产党十大后,越南共产党中央专门成立了反贪污反浪费局,惩治贪腐问题;2006年10月,越南又成立了中央反腐败委员会,政府总理担任委员会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统一领导管理全国的反腐败工作。2007年1月,越南共产党十届四中全会决定,禁止党政机关、军队、公安等部门经商办企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这些部门的腐败源头。2007年6月,越南政府又专门开设了反腐败网站,公开反腐败信息,为群众举报腐败案件提供便捷的平台。2007年3月,越南政府处理的最大一桩腐败案件是前贸易部副部长梅文瑜腐败案。他在分配纺织品出口配额时收受巨额贿赂,被胡志明市法庭以受贿罪判处14年有期徒刑。

在反腐败的斗争中,舆论监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支持各种媒体揭露腐败事件,极大地激发了媒体人参与反腐斗争的积极性。事实证明,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种腐败事件绝大部分确有其事。

反腐败法案的不断出台和对腐败案件的严厉惩处,一方面说明越南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另一方面也说明腐败现象的严重性。要从根本上惩治和杜绝腐败,只能从依法治国上寻找出路。适应形势的发展,2011年的越南共产党十一大,终于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确定为越南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3)围绕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国会进行的改革。国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国会改革成为越南政治革新的窗口。吸收最广大群众的参与是国会改革的重要特点。在修改1992年新《宪法》的过程中,有900万人次之多的国会代表和人民大众参与了《宪法》草案的修改。修改后的《宪法》的一系列规定对之后的政治革新具有决定性影响。①新《宪法》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提高了国会、政府、祖国阵线和其他人民团体的地位和作用。《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制,人民通过由人民选出并对人民负责的人民代表组成的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行使国家权力。②《宪法》强调,国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是具有立宪和立法权力的唯一机关。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活动。旧《宪法》是没有规定国会的最高立法机关的地位的。③国会在通过新《宪法》的同时,还通过和颁布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代表选举法》,对选举制度进行了改革。国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将协商推出的候选人公之于众,实行差额选举和竞选制度,提高了选举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国会代表直接选举既强化了代表的责任,也使选民更具有主人翁意识,有利于选民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行使监督权。④规定国会及地方人民议会都实行质询制,国会代表有权向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部长及其他政府官员提出质询,被质询者必须在国会会议上做出回答,直到代表满意为止。从1998年开始,国会会议通过电视向全国转播,成为越南政治生活中影响巨大的革新进程。这种质询制度一直坚持,并收到良好效果,如2014年6月12日,司法部部长何雄强就回答了5位国会代表的直接质询。2007年1月,越南共产党十届四中全会决定,继续革新国会的组织和活动,完善选举机制,适当增加专职国会代表;重组国会的一些专门委员会;提高民族委员会等国会所属各委员会的活动质量。会议还决定全国党代会和国会换届会议将在同一年即每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举行,以保证政策的同步性和合理性,为党的主要领导干部在各级国家机关的安排创造有利条件,节约时间和财力、物力。2007年5月,越南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会,从875名正式候选人中选举出了493名国会代表。这次国会选举,选民的投票率高达99%,有238名非党人士作为候选人参加了选举,最终有43名非党人士当选为国会代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在新一届国会代表中,妇女代表占26%,少数民族代表占18%,具有大学学历的代表占96%。2011年5月22日,越南开始进行第十三届国会代表选举投票,从827名候选人中选出500名国会代表。据统计,在827名候选人中,越南共产党党员有709人,党外人士有118人,女性有260人,少数民族候选人有133人,年龄在40岁以下的年轻候选人有183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候选人共796人。2011年7月,新一届国会选出了政府领导班子,分别为国家主席张晋创、国会主席阮生雄、政府总理阮晋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改革和选举是越南政治革新成果的重要体现。⑤实行信任投票制度。2002年,越南第十一届国会做出规定,如果15以上的国会代表或国会专门委员会提出要求,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向国会提出对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等高级官员进行不信任投票,如果23以上的国会代表投不信任票,即可对高级官员进行罢免。2003年又通过了《国会监督法》,对信任投票的程序做出明确且详细的规定。①

围绕国会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大大提高了国会的地位,使国会彻底甩掉了“橡皮图章”和“表决机器”的帽子。代议机构地位的提高也使越南的政治体制越来越适应国家现代化的步伐。

(4)致力于提高行政效率,不断进行行政改革。1991年越南共产党七大提出了进行行政改革和建立高效的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的任务。1995年1月,越南共产党七届八中全会通过了《进一步改革国家行政的决议》,将建设廉洁、高效、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改革的目标,改革内容包括改革政府机构、简化行政程序、规范公务员制度等。1995年之后,此前率先在外资领域使用的“一个窗口,一枚图章”改革原则开始普遍推开,至2003年已经在30余个省市推开。此项改革使烦琐的行政手续不断简化。1998年发布《干部、公务员法》,将行政干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同年,制定和实行了干部、公务员财产登记制度,被提名为国家和群众团体领导者的候选人,必须在选举前向选民、祖国阵线汇报自己当前的财产和收入情况。此外,政府“瘦身”工作大踏步迈进,2002年的十一届国会一次会议决定将中央政府机构由27个减至23个;2007年7月,越南共产党十届五中全会决定对政府领导下的部委进行调整,将原来的26个部委调整为22个,其中有的合并或更名,有的撤销,如将原来的工业部和贸易部合并为工业和贸易部,撤销渔业部,将其并入农业和乡村开发部,邮政和通信部更名为信息和大众传媒部。此次调整在精简机构的同时,也使政府机构的设置不断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越南的社会主义政治革新在社会主义国家的革新浪潮中十分引人注目。通过不断的政治革新,越南共产党和政府越来越适应国家现代化的步伐,推动越南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2016年1月,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选举坚持社会主义革新的阮富仲继续留任总书记,参与竞选的政府总理阮晋勇因政绩不佳落选;大会另选出19人且大多是新人组成的中央政治局,4月初,越南国会新选出阮氏金银(女)为国会主席,陈大光(公安部原部长)为国家主席,阮春福(原副总理)为政府总理。这样,党、政、军、民的权力有分工的四个人的新领导班子已经组成,能够继续推进越南的革新开放事业。

走上革新开放之路后,老挝的政治革新也逐步展开。

1989年3月,老挝进行了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大选,大选以差额选举的形式,从121名候选人中选出79位最高人民议会代表。

1991年是老挝政治革新的关键之年。1991年年初,老挝最高人民议会改称为国会,取消了各级人民议会,国会议员由全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1997年3月老挝颁布的《国会议员选举法》规定,国会议员候选人由组织、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以差额办法选出。1991年8月15日,老挝制定和颁布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宣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行人民代表制度。此后又陆续颁布了《国会法《人民议员选举法》《刑法》《劳动法》《农业法》《土地法》《外国投资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走上了依法治国的道路。1991年,老挝人民革命党五大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方针和原则,以维护和增加党的领导和能力为原则,进行扎实持续的政治体制改革。五大和六大的政治报告都是在全民大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的,从六大开始,党中央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制度,当时是从56名候选人中选出了49名中央委员。

老挝人民革命党和政府多次进行了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的改革,如老挝人民革命党五大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为11人,六大时精减为9人,相应地,中央委员也由59人减少为49人。2006年3月,老挝人民革命党的八大顺利完成了最高领导人交接,朱马里·赛雅颂代替年事已高的坎代担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2001年老挝人民革命党七大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规定了党领导国家和社会的五种形式:老挝人民革命党通过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进行领导;通过党的领导把政策转变成政府的法律和计划;监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落实;管理、使用和培养德才兼备的干部;在国家机关、建国阵线和群众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由此,老挝人民革命党的领导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

为了打击日益严重的腐败现象,2012年12月政府颁布《反贪污法(修正案)》,以这一法案为基础,老挝2013年以总理令的形式,规定实行官员财产和收入申报制度,成为保证清廉政府的重要措施。

都万象召开。大会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成果,并就老挝人民革命党和国家的未来建设做出全面部署。大会选举产生了老挝人民革命党新一届中央委员会,选举本扬·沃拉吉当选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取代了七十九岁的朱马里·赛雅颂。本扬·沃拉吉是1975年的老挝建国元勋之一,他曾在越南接受过军事训练,建国后还曾留学越南学习社会主义思想,与越南关系十分紧密。所以,老挝和越南的特殊关系也将继续维持。2014年4月20日他当选国家主席,政治局成员、前外交部部长通伦·西苏里当选政府总理,新的党政领导班子成立,继续推进老挝革新事业。

2016年,老挝还成为东盟的轮值主席国。一般来说,担任主席国期间该成员国的地位会得到加强,更会对该国际组织的发展方向产生较大影响。所以,国际社会也特别关心老挝的政治动向,1月24—25日,作为当今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的美国特地派国务卿克里到这个东南亚小国访问,并且2016年秋天美国总统奥巴马还到访过老挝,这是首位访问老挝的美国总统。很明显,在老挝人民革命党刚刚换届和老挝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之际,美国强化对老挝的外交活动,目标是对老挝的政治和东盟的发展方向产生影响。

三、革新时期越南和老挝对外交往的新局面

1976年越南统一后,实行联苏、反华、侵柬的对外政策,这导致了国际社会对越南的孤立,越南与中国及东盟各国处于敌对状态。1986年越南共产党六大确立了革新开放的路线,越南共产党开始奉行广交朋友的外交方针;到越南共产党七大时,越南外交方针也指导着越南外交开始了新局面,越南致力于开展全方位、多元化外交,与邻国、传统友好国家、西方国家的关系都有大幅提升。

在确定了符合时代要求的外交指导方针后,越南逐步为周边的国家所接收,并且大踏步地融入国际社会。1992年7月,越南正式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成为东南亚国家联盟观察员。1993年越南应邀参加东盟地区论坛会议。1995年7月27日越南正式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成为东南亚国家联盟组织第7个成员。1996年,越南以创始成员的身份成为亚欧会议成员。经过多轮艰苦谈判,越南完成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必要步骤,2006年11月,越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WTO第150个成员。2007年10月,在第62届联合国大会上,越南以183票高票当选为下届联合国安理会的非常任理事国。这是越南坚持20年革新开放政策的体现,是越南20年坚持不懈地奉行全方位、多元化外交政策的积极成果。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必然促进越南的对外关系呈现更加良好的局面。

中国和越南是当今世界两个重要的社会主义国家,它们既是社会主义大国,又是两个重要邻国,它们之间的关系往往具有国际示范意义。中越两国于1950年1月18日建交,后来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结下了“同志加兄弟”的深厚友谊。但从20世纪70年代起,主要是受中苏关系的影响,中越两国两党的关系逐渐恶化。在走上革新开放道路后,越南共产党逐渐改善与中国的关系,1986年越南共产党六大政治报告已经写明,珍惜与中国人民的友谊并致力于恢复这一友谊。1991年11月,应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总理的邀请,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杜梅、部长会议主席武文杰率团访华,双方宣布结束过去、开辟未来,两党两国关系实现正常化。此后,两党两国关系全面恢复并深入发展。两国领导人保持频繁互访和接触,双方在各领域的友好交往与互利合作不断加强。1999年初,两党总书记确定了21世纪两国关系“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发展方针和框架。2000年,中越两国发表《关于新世纪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对发展双边友好合作关系做出了具体规划。2002年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对越南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双方就加强21世纪两党两国关系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重要共识,即保持高层交往;扩大和加深两国经贸合作;以中越长期友好的精神教育两国人民;加快陆地边界勘界工作和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后续谈判;深化双方在治党治国经验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方面的交流;扩大和加深两国外交、国防、安全和公安等部门以及青少年交流。双方签署了《中越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中越两国政府关于中国向越南提供优惠贷款的框架协议》。2003年4月7日至11日,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农德孟对华进行工作访问,两党两国领导人均表示要继续加强和发展中越传统友谊和全面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充实和丰富“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16字方针的内涵,把中越关系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使两国和两国人民永做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此后,中国和越南一直保持着密切的高层往来,在两国、地区和国际事务中进行交流与合作。2015年是中越两国建交65周年,2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阮富仲通电话,这已经是他们连续第三年通电话。习近平指出,65年来,友好合作是中越关系的主流。中越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成为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继续发生深刻且复杂的变化,中越两国都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革新事业的关键阶段,双方加强政治互信,深化互利合作,加强舆论引导,妥善处理分歧,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地区和平、稳定、繁荣。阮富仲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他说,由胡志明和毛泽东等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精心培育的“同志加兄弟”的越中友谊和睦邻友好关系,是推动两国人民革命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越南共产党、国家和人民始终把发展同中国共产党、国家和人民的友好合作关系置于越南对外政策中的优先地位。阮富仲邀请习近平访越,表示愿同中方一道,增进政治互信,深化务实合作,推动人文交流,推动两国关系平稳健康发展。2016年1月,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中共中央发去贺电指出,这次代表大会是在越南革新事业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越南共产党和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必将对越南今后一个阶段的社会主义建设和革新事业产生重要且深远的影响。中国共产党衷心祝愿并相信,在越南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越南人民将顺利实现既定目标,把越南建设成为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月召开的越南共产党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71岁的阮富仲为新一届中央总书记,这保证了越南革新开放政策的稳定性。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致电阮富仲,祝贺他再次当选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贺电中强调,中越是山水相连的友好邻邦。两国政治制度相同、发展道路相近、前途命运相关,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中方高度重视发展同越南的关系,愿同越方一道,继续秉持“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合作、发展、繁荣做出新贡献。

由于中越两国山水相邻,边界问题是两国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两国边界领土问题包括陆地边界、北部湾划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三个方面。在两国关系不断改善的基础上,两国都同意通过和平谈判协商解决这些边界问题。经过双方的不懈努力,在进入21世纪后,三个方面的边界问题的解决都取得了很大进展。因为两国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在解决两国面对的所有问题的过程中,两国就多了一个特别的解决机制,即两个共产党之间的磋商和协调机制,这一机制在处理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时会发挥积极作用。

越南与美国的关系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越南与资本主义大国之间的关系。革新开放之前,越南和美国之间的关系是割裂的。越南革新政策也涉及了与资本主义国家间的关系,1987年越美关系开始松动。1990年8月,越美两国就柬埔寨问题进行谈判,同年9月两国外长在纽约首次会晤。柬埔寨问题获得政治解决后,1991年11月,越南副外长与美国助理国务卿就两国关系正常化举行正式会谈。之后,双方逐渐加快了改善关系的步伐。1994年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宣布解除对越南的贸易禁运;1995年7月,越美两国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1999年1月,越南率先给予来越南投资的美国公司最惠国待遇,这也是越南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步骤。2000年7月,越美签署了双边贸易协定,同年克林顿又成为第一位访问河内的美国总统;2003年12月,越美恢复正式通航。2005年两国建交10周年之际,越南总理潘文凯访美,美国表示支持越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并取消对越南纺织品出口配额;2006年年底,越南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越美两国关系的改善为双方之间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99年,越美双边贸易额仅有4。38亿美元,到2003年即达到58亿美元,到2007年更是突破了100亿美元的关口,到2014年双边贸易额已经超过300亿美元。在加强经济交往的同时,越南与美国在安全、军事、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在不断增强。

越南不仅与中国、美国、俄罗斯的关系发展迅速,同时也不断扩大同欧盟的合作,同日本等地区大国的关系,越南同东盟成员国的合作也不断加强,维持着与老挝、柬埔寨的特殊关系。截至2014年,越南已与180个国家建交,并同20个国际组织及480多个非政府组织建立合作关系。

革新开放后的老挝奉行和平、独立、与各国友好的外交政策,重视发展同周边邻国的关系,改善和发展同西方国家的关系。2011年,老挝人民革命党九大重申继续坚持和平、独立、友好与合作的外交路线,保持同越南的特殊团结友好关系,加强与中国的全面战略合作,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积极争取国际经济和技术援助。截至2012年12月,老挝已经同135个国家建交。老挝与中国于1961年4月建交;2013年,中老双边贸易额达到27。4亿美元。2014年,中国在老挝的投资已经占到老挝外资投资的30%,是老挝的第一大外资投资国。2015年12月开工的中老铁路,被老挝人民誉为连接中老的“友谊之路”。老挝和越南1962年9月建交,一直保持特殊团结友好关系。2012年是老越建交50周年暨《老越友好合作条约》签署35周年,两国举行了一系列庆祝活动。2014年,越南资本在老挝外资投资中居第二位。2015年年底,当中老铁路项目签约之后,老挝特别向越南做出解释,表示不会影响老越特殊关系。

综上所述可见,在当代世界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越南和老挝是非常有特色的两个国家。它们同处东南亚,又疆域相接。尤其重要的是,两国有密切的历史渊源,在几乎相同的时间和以几乎相同的形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建国后两国依旧保持密切的联系,又几乎同时走上了社会主义革新开放的道路,两国革新开放的政策措施也有许多共同性。因此,本章将越南和老挝两个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同一类型,放在一起进行论述,以便于鉴别和比较。两国革新开放的成效不尽相同,越南革新开放的成果在世界上产生的影响要远远大于老挝。这两个社会主义国家的革新开放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是,必须根据自己的国情独立进行革新开放的探索,同时又必须吸收借鉴现代人类文明发展的先进成果,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革新开放的先进成果,不断将自己国家的改革推向新高度,这样才能保证革新开放不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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