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邓小平理论的形成02
中国的人民政治协商制度与多党合作制度紧密相连,这也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不同于以往苏联的一党制之处。近代中国社会也形成了多个政党,中国共产党长期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存。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与多个民主党派合作抗日。1949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八个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共同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有三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两个担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各部委中有15个正部长由民主党派人士担任。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正部长为13人。1956年毛泽东提出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大产生的国务院,民主党派担任正部长的为10人,1965年第三届政府为7人。“**”期间,各民主党派完全停止活动、停止发展。改革开放后,民主党派也得到了发展,1978年之后的20年,各民主党派的成员逐渐增加,并且都各自多次召开了代表大会,党的领导层也正常地更新换代,通过自己的新章程,根据自己特点通过了政纲。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共同奋斗的前提下,民主建国会突出了“发挥长期从事经济工作的特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重点是“促进祖国统一”,中国民主促进会强调“教育为立国之本”,等等。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人参加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召开的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许多重要的决策,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都亲自主持和参加会议,与各党派协商,听取意见,许多文件尚在起草阶段就征求各党派的意见,有的文件甚至反复多次地征求意见。各民主党派的许多好意见和好建议都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视和采纳。各民主党派的地方组织对各省市自治区的工作亦有很多新建树。各民主党派人士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者比比皆是。到1988年年初,全国担任县级和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人士已有7300多人,其中担任部级、副部级领导的有24人,地方省级领导有25人。还有一大批民主党派人士被聘为国家和地方的特约检察员、特约监督员和特约审计员。到2012年4月,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外干部已达3。1万人,其中地方政府和部门及司法机关领导班子共配备党外干部3500人,30个省区市政府配备了党外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近90%的市县两级政府配备了党外副职。中央国家机关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20人。还有许多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高等院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民主党派成员任职人数呈持续增长态势。总而言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日益完善。①
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政治协商制度出现的历史曲折与法制建设直接相关,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多年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获得了以下进展。
(1)1992年党的十四大和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法制建设和机构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直至2002年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在十五大召开之前,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新的机构改革方案,进行第三次大规模机构改革;1993年4月,国务院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执政党建设上迈出重大步伐;1995年5月开始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2)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跨世纪纲领。1999年的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2002年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党的十七大则提出了“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明确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此后,党内民主建设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切入点。
(3)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政治体制改革是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十八大提出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时的三个“更加注重”,即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这三个更加注重实际上成为十八大之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党的十八大特别强调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仍然是十八大确立的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的重要任务。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建设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七个方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全面布置。
进入21世纪后,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主要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不断推进,2006年8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保障各级人大对同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监督权;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得到强化;2002年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之后几年又连续发布文件,推进干部任用的民主化;进入2010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从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都强调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一方面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指出了改革的困难性。
进入21世纪后,政治体制改革在党内民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就,并且有力地推动了人民民主。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这对党内民主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多年的党内民主建设“经历了从强调民主作风转向强调制度建设,从强调干部管理转向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历从主观思想意识到客观制度,从宏观制度到微观机制的过程”①。制度建设首要的是制度规定,党内民主的规章制度已经形成了三大体系:一是关于党内民主生活方面的制度规定,二是干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三是党内权力制约监督方面的制度规定。这三大制度体系不断改变着党内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党的基层民主是推进党内民主的重要方式,在进入21世纪后,出现了一些党的基层组织在党内民主生活上的创举,有效地保障了党员民主权利的发挥。例如,2004年起,河南省邓州市创造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融决策、管理、监督、落实为一体,发挥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涵盖了决策组织权、建议权、审议权、决定权、监督权这“五权”构成的相互衔接的决策流程,为基层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有效互动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化平台。①如果将基层组织的创举进行推广,则这有利于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的进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进入21世纪的时候也逐渐形成,这也为依法治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自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依法治国就具备了法律依据。
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开始了从“依党治国”向“依法治国”的转型,代表大会制度化的水平明显提升,协商民主获得了质的提高,政治参与扩大化和制度化程度明显提升。不过,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全面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如何使政治体制改革跟上全面改革的步伐,是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在依法治国的方略下,如何建成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苏联模式的政治权力过度集中的弊病依然有待改革,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起,历次党代会议提出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还有待切实实行。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依然任重道远。
三、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及意义
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邓小平领导中国人民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了中国改革开放时代的第一个理论形态——邓小平理论。
1977年邓小平重新出来工作后,逐渐掌握了拨乱反正的主动权,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中及以前“左”的错误,有步骤地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许多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使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探索重新步入正轨。
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专门讲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并经政治局讨论通过。1982年9月1日,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①这是邓小平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重要命题和基本理论。党的十二大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制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纲领。
1987年10月举行的党的十三大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制定了党的基本路线。大会宣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新发展,它赋予四项基本原则以新的时代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相互贯通,相互依存,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②大会第一次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概括为十二个要点,指出这一理论初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基本问题,规划了我们前进的轨道。大会还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的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乡人民生活明显改善,这也充分证明了改革开放重大决策的正确性。但是改革开放也带来了不少问题,这导致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改革的进程一度出现了曲折。时代迫切呼唤进一步的理论创新。
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推动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发展。1992年年初,邓小平先后在武昌、深圳、珠海和上海等地发表重要谈话,精辟地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明确地回答了在实践中和理论上经常困扰我们思想、影响我们前进的许多重大问题。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他要求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敢于闯,不能因为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就不敢大胆改革。关于判断的标准,他提出“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他强调,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批评了违背基本路线的“左”、右两种错误倾向,强调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因为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而且“左”的东西根深蒂固,带有革命的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①
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强调,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上,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必须把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大会第一次在科学社会主义历史上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写进新党章的总纲。党的十四大以后,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我国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1997年2月19日,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病逝,享年93岁。他于1989年11月7日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辞去他担任的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职务。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等党、政、军最高领导单位于1997年2月19日联合发布的为邓小平病逝《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中,称邓小平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本来,邓小平生前并不同意“邓小平理论”这个提法。他自认为是务实派、实干家。他在1989年坦诚地说:“自我评论,我不是完人,也犯过很多错误,不是不犯错误的人。”①他还说:“对我的评价,不要过分夸张,不要分量太重。”②“永远不要过分突出我个人。我所做的事,无非反映了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人的愿望,党的这些政策也是由集体制定的。”③当意大利记者奥·法拉奇(O。Fallaci)问邓小平“你对自己怎么评价”时,他自谦地说:“我自己能够对半开就不错了。”“你一定要记下我的话,我是犯了不少错误的。”④邓小平过世后,党中央充分肯定了邓小平在理论上的贡献。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简明概括为邓小平理论,并充分肯定了它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十五大在党章中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十五大报告指出:“实践证明,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