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岩翻开记录本:“来龙国图啥?”
“杀王志君、朱旭明、马峥!”
“为啥非得他们死?”
“因为‘粉红之星’!”
“钻石在他们手里?”
“在……又不在。”
“这话啥意思?”
“我以前也信它真落谁兜里了。可马峥死在我眼皮底下——为了让我相信他没藏货,当场割喉,血飙了我一身!”
“割喉?”庄岩眉毛一挑,“他没死。”
“不可能!”托比呆愣愣摇头,口水从歪斜的嘴角淌下来,“我亲手摸过他脖子,凉得像块冰!还掰开眼皮看过,瞳孔都散了!”
庄岩没跟他争这个,转了个弯:“买家是谁?”
托比喉咙咕噜响了几下:“他要那三个人……全都烂成渣。”
买家……庄岩眯起眼。
买钻石的主儿?
两年前,一个神出鬼没的亚裔找到托比。
见面时只露半张脸,面具缝得严丝合缝。
寒暄没两句,甩手十万美金砸桌上。
接着,人家就把“粉红之星”的底细全盘托出:
哪儿出现、啥时候动手、怎么绕监控、怎么躲巡警……连保险柜密码都给了。
当场再加一百万订金,等货到手,再付尾款三千万。
七千多万的钻,只给三千万?太抠了吧?
其实不然。
赃物永远不值钱。
你敢挂牌卖?警察立马上门请你喝茶。
三千万收颗黑钻,已经是良心价了。
托比当场拍板:干!
三千万到手,后半辈子躺平晒太阳,谁还管别人死活?
买家立刻给了时间地点——
两年前,“大福”慈善晚会现场。
问题是,托比在龙国人生地不熟,连地铁咋换乘都搞不清。
咋下手?
他忽然想起朱旭明。
俩人早年在国外赌桌上认识,喝过同一只酒瓶里的酒。
他知道朱旭明欠了一屁股债,放贷的天天堵他家楼道。
托比一听说这事,立马蹽着腿就去找朱旭明。
两人碰头没两分钟,话还没说完,手就啪地一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