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前一定没少吃苦吧?”刘春花皱眉。
不像二十一世纪,年轻人都只想谈恋爱,不想结婚。
她自然是认识的。
沈知欢的身高少说也有一米六二以上,七十斤不到……
沈知欢的身子瞧着是有些单薄,却也不至于被叫病秧子吧?!
这年头,只要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年龄一够,就可以摆喜酒了。
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材没身材,要智商没智商,要钱还没钱。
刘春花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
对于给沈老爷子的寿礼,她没一点头绪。
没一点意义。
“你开什么玩笑,你这身高,七十斤不到?!这得瘦成啥样?”刘春花吃惊的瞪大了眼。
“你放心好了,我爹我娘开明着呢,他们早说了,以后我们兄妹找对象,只要是正经人家的姑娘、小子,他们两个是不会干涉的。”
沈小晴……
也就刘春花没钱,她要有钱,早拿下了。
她……
沈知欢纠结了一秒,和刘春花返回了卖手表的楼层。
“病秧子、短命鬼??”刘春花一怔,有些不敢置信。
二人拎着菜刚准备打道回府,一抹粉色的身影就拦在了二人身前。
才来那会儿,她甚至晚上都不敢照镜子。
“我在想,你这么优秀,是不是上辈子烧了什么高香?”刘春花凑到沈知欢的耳边小声道。自个儿聪明、漂亮不说,还有两个疼她到骨子里的爷爷和一个那么帅气的对象。
昨天一觉睡到下午,刚准备收拾屋子,那俩老头又来了。
听到刘春花这么说,沈知欢就放心了。
“那我就等着吃他们的喜糖了。”
吃的、喝的,哪样不是最好的。
听人说,她一季扔的衣服比人家十年买的衣服还多。
可自从她娘没了以后,就很少听到关于她的消息了。
沈小晴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走开!好狗不挡道。”沈知欢最看不得她这副绿茶的做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