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有财睁着眼,看着天花板。
窗外,海浪还在拍,一声接一声。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影楼老板今天问他们要登记照,马丽艳填表的时候,在“夫妻”一栏打了勾。
他当时想阻止,可马丽艳回头看了他一眼,他就把话咽回去了。
现在,那张表已经交上去了。他们的名字写在一起。赵有财和马丽艳。夫妻。
他慢慢抬起手,看着自己那双修了四十年自行车的手。
手掌上的老茧,指缝里的油泥。
这双手曾经给周桂芬戴过一枚塑料戒指,在三十年前的打谷场上。
那枚戒指是村里小卖部买的,五毛钱。
周桂芬戴了三年,直到戒指断了,她把它收在抽屉里,收了一辈子。
而此刻,这双手正搂着另一个女人的腰。
那个女人不是周桂芬,是他的儿媳妇。
她比他年轻二十二岁,她胖,她丑,她凶,她贪。
可她要他。
她要他的钱,他的房子,他的一切。
为了这些,她愿意跟他睡,跟他拍婚纱照,跟他来海边住七天。
赵有财闭上眼。
他听见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在坍塌,轰隆隆的,像远处的雷声。
可他分不清那是愧疚还是别的什么。
他只知道,明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他还会在这个房间里,在这个女人身边。
他还会硬。
他还会射。
他还会像一条老狗一样,被马丽艳牵着,走完这七天。
然后回家。
回到那个十六楼的、挂着“孝顺儿媳”锦旗的、摆着海景婚纱照的、弥漫着谎言和体液气味的家里。
继续装傻。
继续偷欢。
继续在周桂芬和赵小军面前扮演一个好公公和一个好儿媳。
他忽然觉得,那七天像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
偷来的海,偷来的婚纱,偷来的夫妻身份。
可偷来的东西,总是要还的。
只是他还不知道,还的时候,要付出什么代价。
海风从阳台灌进来,吹得他后背发凉。
马丽艳在他怀里翻了个身,胳膊搭在他胸口,肥厚的手掌贴着他的心脏。
她的呼吸很均匀,睡着的样子竟然有点安详。
赵有财低头看着她,看着她那张平庸的、此刻毫无防备的脸。
他想,这辈子,他大概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