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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第16页)

“这是凌隐,擅长易容术,以后他便是秦忠义。”

萧勇不自觉咽了口口水,心中已然掀起惊涛骇浪,电光火石之间,脑中已迅速猜出大概,当即对这位主子之能又有了新的震惊。

他连忙低头躬身立在一旁,心中震撼,面上越发恭敬。

一旁的莫峥瞧他模样便知他心之所想,因为他就是这么过来的。

跟在主子身边越久就越是信服,主子就是有这样的能力,分明就是天生的王者,命定的天子。

“萧勇,即刻起,你率五十铁甲卫留在禹州城,尽一切努力策反安国公那些旧部。”

“同时,你与凌隐配合,为将来起事做好准备。”

“是,主子。”

两人齐齐跪地。

程轶不打无准备之战,来南疆之前一切便已准备好,以他上一世对秦忠义的了解,加上这三日的观察,凌隐已经能够以假乱真。

铁甲卫是小夫郎带给他的惊喜,但倘若没有萧勇,一切也都在计划之内。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程轶便准备启程离开。

他给萧勇和凌隐留了几个暗卫,其余全部铁甲卫则随他一同离开。

凌隐不仅是会易容术,他身形也与秦忠义一般无二,早在京城程轶便将秦忠义的行为举止性格列出让他模仿,如今他足以以假乱真,若非铁特别亲近之人,根本察觉不出。

再者,秦忠义在南疆三州等同于土皇帝般的存在,这几年行事越发张扬,是以他说一没人敢说二,连一州知州都不敢质疑。

是以他以职务之便,直接对程轶这货明显可疑的人放行,无人敢说半个不字。

程轶一行扮作商人,轻易便带着几大马车的“货物”离开了禹州城。

随后,程轶让人给方青柏送去二十万两,他那里正是最耗钱的地方。

又给大哥送去二十万两,大哥在京城周旋,同样需要大量银钱。

剩余十万需要特殊处理,便留下几个暗卫,让他们设法换做棉衣,靴子,药材等物资,再送往北疆。

莫峥心中激荡,南疆此行短短几日,他家主子便兵不血刃拿下安南军,还悄无声息获得五万件棉衣,五十万两白银……

想想都觉得振奋。

如此战绩,简直跟做梦一样,他家主子却淡定如常,可见其定力。

果然就是天生的王者。

……………………

这日,车队经过一个集市,程轶一眼便被摊上一根红玉簪子吸引了目光。

那簪子用上等赤焰红玉琢成,红得透亮、温润,并非俗艳扎眼的朱红,倒像是藏了一抹晚霞在玉中。

程轶几乎立马想到,这根簪子若是插在小夫郎柔软乌发的间,该是怎样的明艳夺目。

“老板,包起来。”

“好嘞,”老板笑得合不拢嘴,“这位公子您真是好眼光,一下就挑中了最好的,想来公子您的心上人定也是最好的,难怪公子您这般惦记。”

老板是个会说话的。

程轶补充:“是夫郎。”

“哎哟喂是小的失言,公子这么年轻就成亲了,能叫公子您这般惦记的夫郎定然是世间难得的妙人,戴上这支红玉簪定是光彩动人,举世无双。”

“瞧公子这般上心,可见您二人定是郎有情、夫有意,恩爱和睦,天造地设的一对,往后必定也是恩爱长久,白头偕老。”

程轶听得开心。

“赏!”

莫峥急忙上前给赏钱,程轶则小心将包好的红玉簪塞入怀中。

分别不足半月,他却已对小夫郎想得食不下咽。

看来还得再快些,早日处理完北疆之事,他也好早些回到京城。

习惯了拥着小夫郎入睡,如今怀中没人,他又开始难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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