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月”在新加坡。
纪录片项目也不是只在欧洲。
伦敦已经有房。
再买一栋巴黎楼,使用频率可能很低。
理性上,不划算。
感情上——
她喜欢得要命。
以前她可能会说:
喜欢就买。
现在她不想这么快。
“我要去住七天。”
中介一愣。
“目前物业不用于短租。”
“我不是租。”
“我想在购买决定前实际使用。”
卖方最后同意。
条件是支付一笔不可抵扣的使用费。
折合人民币二十多万。
唐梨:“你花二十万试住?”
“总比九千万买错便宜。”
“有钱人的试衣间。”
“差不多。”
她没有用私人飞机。
正好要去欧洲看《声音还在》的后期合作团队。
正常排进出差。
七天。
第一天。
美。
第二天。
还是美。
第三天。
下雨。
玻璃顶漏水。
不是一点。
是真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