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他很久,她才低下头去,面无表情地说:
“李裕安,你压根就是一个懦夫。”
李裕安不怒反笑,“我怎么了?”
“你才是世界上最恶心、最没用的男人。”
“喂!”他脸上轻佻的神情渐渐收敛了,“我没惹你吧?我做的还不够好吗?你突然这样说我?”
谭冰宜开始重复日记里的内容:“咬住我,撕开我,活剥了我吞下我,只要是你给的,我都照单全收……”
“你干嘛!”这就像踩到了李裕安的尾巴,“你疯了吧!把你的臭嘴给我闭上!你这个丧心病狂的疯子!!”
看到他气急败坏了,谭冰宜也并没有得到满足,内心深处更强烈的渴望在躁动,她逐帧品尝完他所剩无几的愤怒,又撩开大腿处的裙摆,那本日记缠绕在她的腿根,被一条细长的红丝带绑住。李裕安意识到她真是个疯子,谁会在参加生日宴时,把日记绑在这种私密的地方?
“你要干嘛?”他问。
“来拿啊,”她走近两步,引诱着他,“想要吗?”
不可理喻。李裕安举止难安,做贼心虚地环顾四周,确保没有人注意他们,可视线却不自觉地盯着她那双充满了禁忌色彩的大腿,白皙莹润的肌肤,刺眼的红,勒住盈盈一握的肉感,而他的日记,那个陪伴了他无数日夜的载体,此刻就紧紧地贴吻着最隐秘的那一小方天地。
不可否认,他有了口干舌燥的感觉。
人不过是一种视觉动物,更通俗的说,李裕安也长了个根屌,他再怎么清醒、克制、理智,也避免不了男人的劣根性,男人的劣根性就是会对自己爱上的女人有感觉,谭冰宜的大腿,甭说是大腿了,她的名字都让他往肮脏的地方去想,他想让他的日记也沾染上她的味道。
他想把她摁在每一页的心事上,
让她深深地记住,
永永远远地刻进去。
但是——
“我不要了。”他轻声说。
理智与欲望厮杀得难舍难分,但是,终究是自救的念头占了上风,他尽量平静地与她对峙,双手紧紧地攥住,再无力地松开:“你以后再也没办法拿这个要挟我,因为,我不在乎了。”
“我把它公之于众也无所谓?”谭冰宜问。
“好啊,”他疲惫地说,“就那么办吧。”
“……可你为了夺回日记,做了那么多的努力。”
“那没用,我告诉你,一点儿用也没有,在你这种人的手底下讨得好处,天方夜谭,我以后也不会做这样的蠢事了。我再也不会对你抱有一点希望,你最好也这样认为,然后用最惨烈的方式来报复我。”他走到她的面前,俯身,头一次感觉自己如此勇敢,“你会不会也很侥幸?”
“什么侥幸?”谭冰宜望着他。
“我那些肮脏、下作的手段,没有一次用到你身上,你从来没有和我对上,会不会觉得侥幸?”
“那你就用上啊,”谭冰宜顶着他阴沉得要滴雨的目光,“把我当作真正的对手,拼尽全力揣测我,然后,战胜我。用你的方法去和我对上,我什么都奉陪啊,那我也问你,从没和我对上,你会不会侥幸?”
李裕安的冷汗流进了衣襟里。
谭冰宜说的没一点儿错。
他压根没办法撼动她,她洞悉一切,她太清醒,轻而易举看穿了他的虚张声势。李裕安才是真正应该侥幸的那一个,都说爱情是需要争夺的战果,但他从来没有踏入过谭冰宜的战场。
他像个无耻的小偷,偷来了和她结婚的成果,这是作弊,李裕安,我现在问你会不会侥幸?
不流血的革命,会不会受之有愧?
会吗?
会的。
还是……会的。
她反拽住他的领带,“我还是那个观点,你是个懦夫,你明明很想要,但是装作不想要,你才应该感到侥幸,你如果正面对上萧呈、对上周之倾,对上那些爱慕我的男人,你怕是会吓得尿两滴吧?你就是这样的人,十年前就窝囊,十年后还是这副屌样,你这种人能成什么事?”
“……”
李裕安的额头绷出几根青筋。
“对,你说的全对!”
他咬住充满血腥味的牙龈,“我就是这样的人,暗戳戳的,背地里做一些不敢见人的事,表面上还要装得冠冕堂皇的,我完全就是贱人,两面三刀、背信弃义、死不要脸,我完全是你认为的那样,还有什么要说的?你随便骂我,反正我已经死脸了,我的脸皮就是无敌城墙厚!”
谭冰宜盯着他的眼睛:“最死不要脸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