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就跟探险一样。
所以那期节目,XVII三位队员,在队长迷宫一般的房子里转来转去,最后都快哭了。
王英雄因为没有带手机,联系不到队长,只能在厕所里睡了半个晚上。
之茜好奇地问他,
“对了,前辈,你在《甜蜜生活》里的房子,是你的旧房子还是新房子啊?”
那么有趣的房子,如果被两包螺蛳粉给污染了就换掉,实在是太可惜了一些。
“那是另外一栋。”
霍星朝随口解释了几句,“那栋房子在越城,我不常在那里住,所以设计的时候,就没考虑舒适度,完全是按照兴趣去设计的。”
“。。。。。。哦。”
真有钱。
但是对方突然挑挑眉,饶有兴致地问她,
“你想不想去看看?”
之茜一愣,
“去。。。。。。看看?”
“越城演唱会那天,刚好是我生日,所以演唱会结束之后,还有一个生日聚会,就在我家,你想不想参加?”
那当然是,超级想啊。
小姑娘戳了戳自己,“我可以吗?”
男人看她一眼,弯唇笑,
“别忘了准备礼物。”
。。。。。。
之茜不知道,自己这样“好高骛远”算不算是好事。
但她确实从某一个时刻开始,把自己的目标放在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地方。
参加这个节目开始,三次排名宣布,从一百进七十,到七十进五十,再到五十进三十,她一直高居第一。
可她似乎并没有为这个感到多少喜悦。
每次测评比赛时,她脑子里想的,并不是要怎么比过身边的同学们,而是,她的表演跟导师们比起来,怎么样?
她很明白自己的优点,那就是没有短板。
但也很明白自己的缺点——没有长板。
如果她要脱颖而出,要不仅仅是在这一百个人里,而是在整个娱乐圈内都有一席之地的话,她必须地靠自己的综合实力和台风取胜。
“西西呦,你做不了歌手,只能做偶像。偶像和歌手,是不一样的。”
——这是微信聊天界面上,霍星朝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
发完这句话,他就上飞机,回越城了。
今天晚上,就是他个人演唱会的最后一场。
节目组给她们放了一天的假,把手机还给她们一天时间,组织了三十个人去聚餐。
之茜当然是请了假,下午就到演唱会场地开始练习彩排。
她一进来,就看见握着话筒蹲在舞台上和工作人员商量着什么的霍星朝。
依然是炫酷的一身黑,懒懒散散地蹲在舞台边缘,看见她,冲她招了招手,脸上的笑意暖洋洋的。
之茜走过去,乖巧地问好,
“师兄。”
大概是这半个月里,他们的联系实在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