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棠在旁边核对名单。她的手在纸上移动着,一个一个地确认那些名字和地址。她的表情很平静,但林栖注意到她的手在轻轻发抖。不是紧张,是另一种东西——也许是被这么多人记得的那种不习惯。
五个小时后,几百个信封整整齐齐地码在排练室的地上,像一片白色的田野。
季雨看着它们,说了一句:“我们把这些寄出去之后,就会有人收到一张CD。那个人可能在某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里,拆开信封,把CD放进播放器,然后听到我们的歌。”
“嗯。”沈棠说。
“这好奇怪。”
“哪里奇怪?”
“我们在这里,他们在那里。但我们之间有一张CD。”季雨想了想,“像一条线。看不见的线。”
沈棠看着她。“那就叫它线。”
那天晚上,程远来群夜把那几百个信封搬走了。他一个人扛着两个大袋子,走下楼梯的时候,背影有点驼。但他走得很稳,每一步都踩实了才迈下一步。
林栖站在楼梯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她想起第一次见到程远的时候,他说:“我图我能在我老的时候跟人说,当年有一支乐队在一个地下室里唱了一首歌,让我觉得我还活着。”
现在,几百个人会在他们的信箱里发现一张黑色的CD。他们拆开信封,把光盘放进播放器,然后听到那个地下室里传来的声音。
林栖不知道那些人听到这些歌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也许会哭,也许会笑,也许面无表情地听完然后忘掉。但无论如何,那些CD已经不在她们手里了。它们去了该去的地方。
接下来的一周,日子像水一样流过去。
上课,吃饭,排练,睡觉。每一天都差不多,但每一天又有一点不一样。林栖发现自己的手指在琴弦上跑得更快了,不是因为她的技术变好了,而是因为她的心变稳了。以前她弹贝斯的时候,脑子里总有一个声音在问:你弹得对吗?你弹得好吗?别人会怎么听?现在那个声音变小了,小到几乎听不到。不是因为它消失了,而是因为它被另一个声音盖过了。那个声音说:你不需要弹得对,你只需要继续弹。
方恬有一天问她:“你们现在算是乐队了吧?”
林栖想了想。“我们一直都是。”
“我是说那种——正式的,有专辑的,有人听的。”
“我们一直都有专辑,一直都有人听。”林栖说,“只是以前人少,现在人多了一点。”
方恬看着她。“你变了。”
“哪里变了?”
“你以前不会说这种话。你以前会说‘不知道’或者‘也许’。”
林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指上的茧又厚了一层,指尖有些变形,指甲剪得很短,短到几乎看不到白色边缘。这双手和几个月前不一样了。她也是。
“可能是因为有人在等。”林栖说。
“等什么?”
“等我们继续。”
方恬看着她,眼眶忽然红了。但她没有哭,她笑了一下,然后转过头去继续吃饭。
林栖看着方恬的背影,心里有一种微微发胀的感觉。不是疼,是满。
这个字以前她不懂。现在她懂了。满,就是你不需要更多了。不是因为已经够多了,而是因为你拥有的那些东西,已经大到装不下别的了。五个人的乐队,几百张CD,几千个播放量,几个在论坛里写长评的陌生人,一个在排练室里永远亮着的灯泡。
够了。不需要更多了。但如果更多会来,她也不会拒绝。因为她想让人听到,她想让人知道,那个在地下室里弹贝斯的女孩,那个在康宁的走廊里消失的背影,那个被人叫做“扫把星”的孩子,现在站在舞台上,有一首歌,有人听。
她的手不会再松开了。弦断了也不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