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不言而喻。
谁也不想先过桥,毕竟西达鱼人虽然没什么脑子,却有狩猎的本能。
它们会率先袭击过桥的部队。
这个时候,谁做先头部队,可就是一件颇具艺术的事情了。
“哈,克曼苏老弟,我看你军容颇盛,全是精壮。
不如你先过桥吧,哥哥肯定给你守好退路。”菲尔扎克骑士很快笑著拍打克曼苏。
“呕!圣光在上,我怎么敢在您的面前显露威风。”
克曼苏当然不肯,在帝国,你永远不能把屁股交给別人。
毕竟你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跟敌人一样,迷恋你的屁股。
但是,克曼苏倒也不敢说让菲尔扎克上前。
贵族社会,讲的就是人情世故,菲尔扎克可是姓格曼克洛,是北湖湾家旁系,相对而言他克曼苏就是个臭外地的。
不过。。。。克曼苏看向另外两人。
他就算是臭外地的,那也是北湖湾家的臭外地,这两个可是男爵下属。
“嘿!安德森小子,哈,我常常听起老伯爵说起你,你是之前从兽人战场上爬起来的吧?”克曼苏看向现场最年轻的骑士。
安德森,他甚至脸上都没蓄鬚。
作为新上位的骑士,安德森带著的士兵数量也是最少的,只有区区三十多个。
年轻的安德森还没有见识到社会的险恶。
被克曼苏骑士一顿乱夸,脸色已然通红起来。
“不敢,只是一点微末的功绩。”安德森说话时,语气中还是有几分骄傲。
他以前只是一名自由民,铁匠的儿子。
能够走到今天,靠的就是自己的天赋与努力!
“既然如此,不如就请您先过桥吧。”克曼苏恭维地笑著。
说完,还不忘自嘲一句。
“我们这种老骨头,都已经冲不动了,还是得看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克曼苏笑道。
安德森不了解西达鱼人,只觉得大家都不想做的事情,一定会有猫腻。
但是,克曼苏话都说到这里了。。。。。
“当然,以威尔逊男爵之名!”安德森甚至行了骑士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