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院门口,双脚像被钉在地上。沈予安站在他面前,把那件偏大的外套替他披好,手指理了理他的衣领。
“路上慢点开。”
“嗯。”
“到了来电话。”
“嗯。”
沈予安看他还站着不动,微微歪头问:“还有事?”
沈言昭盯着他,表情挣扎了五秒钟,然后一把把人拽过来亲下去。亲完嘴唇又移到眉心、鼻梁、脸颊,最后额头抵着沈予安的额头,闭着眼不肯动。
远处蝉声起伏,槐树叶子在风里翻动,阳光把两人拉出长长的影子。
“哥哥,等我。”
“好。”
沈言昭又又又又抱了他一下,然后像下了极大决心似的松开手,转身大步走向那辆黑色轿车。上车前又回头看了一眼,眼眶红红的。
沈予安站在院门口朝他挥了挥手。
车子发动,扬起的烟尘渐渐落下去,村道又恢复了午前的安静。沈予安没有马上进屋,他靠在院门框上看了那条空荡荡的村道好一会儿。晨风掀起他衣摆的边角,米白色的亚麻衬衫被吹得轻轻飘动,他抬手把吹乱的头发别到耳后,低头看了看袖口那圈细密的缝线。
他回到屋里,把那件新衬衫脱下来,扔到衣柜最里面。然后穿上自己的旧棉衫,挽起袖子,又去水井边继续昨天没洗完的菜。
水龙头打开,清凉的井水冲过手指,菜叶子在水里舒展开,绿得晃眼。他想起沈言昭刚才出门时那个频频回头的模样,像只不愿意出门但又必须出门的大狗。
他低下头,对着水盆里自己模糊的倒影,嘴角一点一点弯起来。
黑色轿车驶出村道,碾过碎石,上了县道。
沈言昭单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把领带扯松了两指。车窗外的杨树一排排往后退,晨光从树影间漏进来,在仪表盘上明明灭灭。他看了眼副驾驶——空荡荡的,只有一袋沈予安塞给他的煮鸡蛋,用保鲜袋裹了两层。
他伸手摸了一个出来,还是温的。
剥蛋壳的时候,指尖触到温热的蛋白,忽然就想起了很小很小时候的事。
那时候他五岁。
五岁的沈言昭是个圆滚滚的小霸王,仗着父母宠,在镇上横着走。
江澜就是那时候被他收为小弟的——起因是江澜抢了他一颗糖,他把江澜按在地上揍了一顿,揍完又把自己的糖掰了一半分给江澜。江澜从那以后就死心塌地跟着他。
他什么都敢干。爬树掏鸟窝从三米高摔下来,额头上现在还留着一道浅浅的疤;把炮仗塞进邻居家的狗食盆里,被那条大黄狗追出三条街;在学校因为同桌说了一句“你爸妈不要你了”,直接把人家书包扔进了女厕所。
他以为自己天下第一,谁都不怕。
直到那天下午。
那天他放学回家,推开院门就看见妈妈蹲在院子里,怀里抱着一个小孩。
那小孩瘦得像根豆芽菜,身上套着一件明显太大的旧衣服,袖口空荡荡的。头发很长,遮住了半张脸,露出的那一小截下巴尖得能戳人。皮肤是近乎透明的白,白得不对劲,像在水里泡了很久。
妈妈抱着那个小孩,动作轻柔得像抱什么易碎品。她抬起头看见沈言昭,眼睛红红的,却笑了笑:“昭昭,这是哥哥。以后他就住在我们家了。”
小沈言昭愣住了。
“哥哥?”
“对,哥哥比你大两个月,要叫哥哥。”妈妈松开怀里的小孩,把沈言昭拉过来,“你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那个叫“哥哥”的小孩慢慢抬起脸。
沈言昭倒吸一口凉气。
他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比他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比电视上的人好看。比镇上最好看的女孩——虽然他才五岁没什么审美——好看。那双眼睛又黑又亮,睫毛长得像蝴蝶翅膀,嘴唇是淡粉色的,像他过年才能吃到的水果糖。
但小沈言昭的愣神只持续了三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