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是老样子。”
“这是在骂我。”许念薇哼了一声。
“夸你。”沈听低下头继续看菜单,声音淡淡的。
陈朗在旁边笑出了声。他们三个是在沈听国外的国际高中的同学,沈听在伦敦渡过他的中学时期,读完了就回到国内上的大学。那会儿沈听就是这个样子,不怎么主动说话,但问到他了他也会答,礼貌周全,却始终像隔着一段距离。十年下来,陈朗自认算是他最好的朋友,却也不敢说自己真正走进了沈听的世界。
“听说你公司开业了,”陈朗举起酒杯,“来来来,走一个,祝‘听石’珠宝生意兴隆。”
三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沈听喝了一口威士忌,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去。他微微眯了一下眼,睫毛在眼睑投下的阴影也随之颤动了一下。许念薇看着他的侧脸,忽然有些恍惚。读书那会儿沈听也会喝酒,那时候的他眼睛里还有些温度。后来出了那些事,再回来,眼里的那点温度就像被什么抽走了。
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后还是咽了回去。
有些事,不提也罢。
他们聊了大概半小时。陈朗说自己去年刚结婚,老婆是同公司做设计的,两个人按揭了一套小两居。许念薇说自己升了部门主管,手上经手了不少大客户的珠宝拍卖。沈听大多数时候只是安静地听着,偶尔点一下头,或者在陈朗讲笑话的时候配合地弯一下唇角。
后来陈朗忽然放下杯子,眼睛一亮:“对了!你们知不知道今晚这儿有演出?”
“我刚想说呢,”许念薇立刻接话,“我表妹是这儿一个乐队的铁粉,天天在朋友圈发照片,说是那个吉他手叫什么……‘羽’?说长得特别好看。”
“对对对,”陈朗掏出手机翻给她看,“你看,就这个——这侧脸,确实有点东西吧?”
两个脑袋凑在一起看手机,然后同时抬头看向沈听。
沈听正低头看手机,眉头微微蹙着,手指在屏幕上快速滑动,大概是在处理工作。
“沈听,”许念薇叫他,“一会儿有演出,一起看看?”
感受到两个人的目光,低头喝了一口酒,脸上没什么表情,只说了:“嗯。”
舞台的灯光就在这时亮了。
先是一阵电流的低鸣,然后是架子鼓几下节奏点,贝斯紧随其后,键盘铺了一层底。
然后吉他进来了。
那是一段即兴的前奏,不属任何一首既定的歌。琴音从音箱发出,清冽而有力,像一把被磨得很薄的刀,又快又准地切入空气里。每一个音符都干净利落,让人听出弹琴的人有几分不羁的傲气。
沈听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了舞台。
他看见了那个人。
弹吉他的人站在舞台左前方,低着头,手指在琴弦上飞快地游走。灯光从他头顶打下来,整个人就像笼在一层金色的轮廓里。他弹琴的时候微微皱着眉,轻轻咬住下唇,像是在跟手里的吉他较劲。
前奏结束的那一刻,吉他手抬起头。
隔着半个酒吧的距离,沈听看到了一双浅棕色的眼睛。
那双眼很亮,带着一种天然的侵略性,像被拢在玻璃罩里的野火,明亮、炽热,带着傲娇的神色。
他们的视线在空气中碰撞了不到三秒钟。
沈听垂下眼,继续喝酒。
江屿白的手指在琴弦上顿了一个十六分音符的间隙。
他刚才无意间扫了一眼台下,在人群中捕捉到了一张脸。
那个人坐在靠角落的位置,白衬衫,黑头发,安安静静地坐在两个聊得热火朝天的人旁边,像一捧被错放在闹市里的雪,灯光落在他身上都仿佛变轻了。
江屿白收回目光,手指继续拨弦,弹得比刚才更用力了一点。
乐队正式开场。
主唱林晓是阿坤半个月前拉来的,据说是某音乐学院声乐系毕业的,拿过省级比赛的银奖。她的音色确实不错,中音区扎实,高音也上得去,气息控制得挑不出毛病。但就是演唱方式太规范了,每一个换气点都踩在教科书标准的位置,每一个转音都是练过百遍的精准,只有精准,没有惊艳。
江屿白站在她身后两步远的位置,抱着吉他弹伴奏,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淡。
弹到第三首歌的时候,林晓在一个副歌段落稍微拖了半拍。台下的人听不出来,阿坤甚至也没注意到。但江屿白注意到了。他在紧接着的间奏里把吉他的音量往上推了一格,直接压过了主唱的声线。
林晓回头看了他一眼。江屿白面不改色。
第四首歌结束,乐队进入短暂的休息调整。林晓走到江屿白面前,语气里带着火气:“你刚才第二段间奏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