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標准书写寿命的一半以內。
合理。
小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算这个。
但他就是算了。
“还有件事。”
小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
“李铁军书记的办公室打电话到厅里。让您方便的时候——回个电话。”
江默接过纸条。上面写著一个座机號码。
纪委书记办公室的直线。
“方便的时候”——在纪委的语境里——是“现在就打”。
江默拿出手机。拨了。
响了两声。
“江默。”
李铁军的声音——比何国强描述的那种“停了一拍”还要沉。
“报告我看了。”
“有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格式没有问题。证据没有问题。法条引用没有问题。”
停了一下。
“就是涉及的人——有点问题。”
“周长安。”
江默说了三个字。
“你知道他多大岁数了?”
“七十一。”
“你知道他在这个省干了多少年?”
“四十三年。从1982年参加工作。”
“你知道查一个退了二线的副省级——需要什么程序?”
“《监察法》第十二条。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对省部级干部的调查——需要报国家监委批准。”
李铁军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五秒。
“你那份报告——我看到你备註里写了一式两份。第二份——”
“明天上午八点发。中央机要通道。”
又沉了三秒。
“你提前告诉我——是给我留面子。还是给我留压力?”
江默的回答不在李铁军的预期范围內。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处置工作规则》第七条——重大线索应当同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省纪委是省级。上级是中央。同时报送——是规定。不是面子。也不是压力。”
李铁军掛了电话。
坐在办公桌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