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一看,一棵大树上站著一只斑鳩,正孤零零地叫著,想来是在唤同伴。
王超想都不想,抬手就用力甩出一颗小石子。
凭著多年的手感,都不用瞄准,石子不偏不倚正中斑鳩头部,那鸟儿扑棱了几下就掉了下来,没了动静。
“这点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王超掂了掂手里的斑鳩,觉得有些鸡肋,轻飘飘的,换做上一世,他根本懒得动手。
隨手把斑鳩收进葫芦空间,继续往前走去。
接下来的大半天,王超在山里穿梭不停。
看见斑鳩就打,发现兔子粪便就下套。
到中午12点时,葫芦空间里已经装了3只野鸡、7只斑鳩。
此时他饿得前胸贴后背,啃了不少野果子也不顶用。
虽说会钻木取火,可他实在懒得烤肉——上一世吃了15年野味,早就吃腻了。
好在他来到了这位置白天很安全,野猪、狼不会来。
找了个下风口的地方躺下,这样大型动物就闻不到他的气味,打算睡上一个小时,再原路返回收套子。
等他醒来往回走时,惊喜地发现,六个野兔套套中了两只兔子,九个野鸡套套住了四只野鸡。
算下来,这一趟进山总共收穫了七只野鸡、两只兔子、七只斑鳩。
野鸡虽瘦,一只不足两斤,两只兔子加起来倒有四斤多重。
晚上把这些全都燉成一锅汤,足够一大家人好好吃一顿荤腥。
出了深山,王超把野鸡野兔全拿了出来。
两只手提不过来,就用藤条把斑鳩串掛在脖子上往村里走,摆明了是要显摆。
他打的就是这个主意,要让全村人都知道他能进山打猎。
以代狗子贪得无厌的性子,见了这阵仗肯定眼红。
此时大队的男人上工,都在河边挑水浇田。
就指望这点水稻能多收点粮,不然白沙湾大队都没有米交公粮。
“阿超,你胆子也太肥了,居然一个人敢进山!”
有人最先发现了他,惊得手里的水桶都晃了晃。
“阿超,你抓了这么多野鸡,能不能卖我一只?”
“我家那两个小子,半年没沾过荤腥了,也卖我一只。”
“也卖我一只!”
……
瞬间,挑水的村民们就把王超围了个水泄不通,一双双眼睛直勾勾地盯著他身上的猎物,透著按捺不住的贪婪。
“明叔,你们这是要害我呢?投机倒把可是要坐牢的!让让啊,我得赶紧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