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肯睡这里,”林时屿努力保持着语调的平静,和路榷确认,“就只能被你抱去二楼睡觉?”
“没办法。”
路榷朝着他受伤的脚踝抬了抬下巴,非常明显地示意。
“二次崴脚的话,会留下永久性损伤。”
“我怎么能因为自己怕麻烦,就忽略小岛的生命安全?”
林时屿:“……”
整个一楼肉眼可见的五六七八扇门,路榷就这么当他的面,睁着眼胡诌。
他拿手肘支着门框,忍无可忍地开口。
“我难道不能安安稳稳在沙发上睡一晚吗?”
“当然不可以。”
路榷微微一笑,抬起手,很轻地握住林时屿的手腕,转而把对方的施力点从门框换成自己。
“我们家没有让客人睡沙发的习俗。”
“如果爸妈知道,我会被赶出家门的。”
他偏过头,视线垂下去,同林时屿交汇,低声讲。
“小岛可怜可怜我。”
林时屿:“……”
这人可怜才会有鬼。
“是真的。”
大约见林时屿一脸“看你胡说八道”的表情太过明显,路榷轻声继续解释。
“我爸妈人很凶,规矩又多。”
“等哪天小岛见过,就知道了。”
林时屿:“……”谢谢但是不用了。
他实在想不出自己有什么非要见路榷爸妈的理由。
难道要去和对方告状——对不起二位,但你们的儿子逼着其他成年男性穿裙子扮演舞台剧女主角这件事情真的有必要和你们同步下。
想一想这个画面,林时屿都觉得尴尬。
他是十九岁又不是九岁。
九岁……可能就真的去告了。
毕竟那时候的林时屿是个小娇气鬼,又乖又软,安安静静的一小只,动不动就要掉眼泪。
所有弄哭小林时屿的人,统一都要被划到坏蛋一栏,没有申诉机会。
其中榜上最有名的当属住在隔壁的何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