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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新的开始(第2页)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陆野的生活慢慢有了一种新的节奏。

早上七点起床,自己设闹钟,不等人叫。洗漱,做早餐,很简单——一杯牛奶,两片吐司,一个煎蛋。煎蛋有时候煎老了,有时候煎碎了,有时候盐放多了,但他都吃了,没有扔掉。因为这是他自己做的,他不想浪费自己的劳动。以前林深做的早餐,他有时候连看都不看一眼,因为“没胃口”。现在他知道了,那不是没胃口,那是不知道珍惜。

上午处理工作。看合同,回邮件,对接品牌,安排行程。他用林深留下的那个文件夹,一份一份地看,一条一条地过。林深的备注写得很细,细到每一个联系人的电话、每一个项目的截止日期、每一个合同的风险点。陆野跟着那些备注,一步一步地走,像一个小学生跟着老师画的线描红。他写得很慢,写得很丑,但他一直在写。

下午去公司,开会或者见人。他不再迟到,不再早退,不再在会议上玩手机。他认真地听每一个人说话,认真地记笔记,认真地思考每一个问题。有时候他会提出自己的看法,有时候不会。不会的时候他就听着,记下来,回去查资料,第二天再问。苏曼说他在进步,不是那种突飞猛进的进步,而是一种缓慢的、踏实的、每一步都踩得很稳的进步。

晚上回到家,自己做饭,自己洗碗,自己熨第二天的衣服。他学会了煮面条,虽然有时候会煮糊。他学会了炒青菜,虽然有时候会炒焦。他学会了煲汤,虽然味道和林深煲的差很远。但他不嫌弃,因为他知道这些味道会慢慢变好,就像他这个人一样,会慢慢变好。

周末的时候,他会去超市买菜。推着购物车,在货架之间慢慢地走,看保质期,看价格,看配料表。他想起林深在超市里的样子——推着购物车,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上面写着要买的东西。林深从来不超支,不浪费,不买不需要的东西。他的生活很简单,简单到只有必需品。而陆野是他唯一的奢侈品。

陆野推着购物车,走过调味品区的时候,看到了一瓶酱油。林深以前用的就是这种牌子,不是最贵的,也不是最便宜的,是那种性价比最高的。林深总是这样,给自己买最实惠的,给陆野买最好的。他的逻辑很简单——陆野值得最好的,而他自己,凑合就行。

陆野拿起那瓶酱油,放进购物车里。他的购物车里还有牛奶、面包、鸡蛋、蔬菜、水果。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挑的,自己付的钱,自己拎回家的。他的手被塑料袋勒出了红印,但他没有抱怨。因为他知道,林深以前也是这样拎的,拎了七年,从来没有说过一个“重”字。

陆野学会了自己处理危机。

那天晚上,他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品牌方的对接人,说合同里有一条条款需要紧急修改,明天就要签。以前遇到这种事,他会直接把电话转给林深,然后继续做自己的事。现在不行了,因为林深不在。

他打开合同,找到了那条条款,仔细读了三遍。他看不懂的地方就查,查不到的就打电话问苏曼。苏曼在电话那头一步一步地教他,语气不急不慢,像老师在教学生。他跟着苏曼的指导,一个字一个字地修改,改完之后发给品牌方确认。品牌方回复说“没问题,谢谢陆老师”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陆野放下手机,靠在沙发上,长长地呼了一口气。他很累,但他不觉得苦。因为他知道,林深以前每天都是这样过的。比这更累,比这更苦,而且没有人帮他。他一个人扛着所有的事,扛了七年,扛到肩膀都塌了,还在扛。

陆野从沙发上坐起来,走到窗前。

窗外的城市已经安静了,路灯一盏一盏地亮着,把街道照成橘黄色。远处有几栋楼的窗户还亮着灯,不知道是有人在加班,还是有人在失眠。他想起林深说过,失眠的时候他就站在窗前看外面的路灯。路灯的光很暖,看着看着就觉得不那么孤单了。

陆野站在那里,看着路灯,看了很久。

他忽然想起今天是什么日子。三月十五号。林深离开整整六个月了。六个月,一百八十天。他在这六个月里学会了很多东西——熨衣服,煮面条,看合同,写方案,记行程,处理危机。他学会了一个成年人应该会的所有事。但他没有学会一件事——怎么忘记林深。

他可能永远都学不会。

但他不打算学了。因为他不想忘记。忘记林深,就像忘记自己是怎么长大的。林深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老师,教会了他所有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怎么尊重一个人,怎么珍惜一个人,怎么在失去之后学会成长。这些课没有期末考试,没有毕业证书,但比任何学位都重要。

陆野拿起手机,打开备忘录。前几次写的话还在,他在下面加了一行字:

“六个月了。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但我最想学会的,是怎么配得上你教我的那些。我不知道能不能做到,但我会一直学,一直学,学到跑完这场马拉松。”

他保存了文档,锁了屏,把手机放回口袋。

他站在窗前,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城市的夜晚永远不会真正安静,总有人在路上,总有人在奔波,总有人在某个角落亮着一盏灯。那些灯光很多,很远,没有一盏是专门为他留的。但他不再害怕了。因为他知道,他不需要别人为他留灯了。他可以自己照亮自己的路。

他想起林深说过的那句话——“生活就像一场马拉松,重要的不是速度,而是坚持。”他现在终于明白了。林深说的不是跑步,是生活。生活不是冲刺,不是爆发,不是一时的激情。生活是日复一日的坚持,是跌倒之后爬起来,是受伤之后继续走,是即使看不到终点也要一步一步地往前。

林深坚持了七年,为他。现在他也要坚持,为林深。不是为了把林深找回来——他知道找不回来了。而是为了让林深知道,那七年的付出没有白费。那个被他宠了七年的人,终于长大了。

窗外的天空开始发白。新的一天要开始了。

陆野转过身,走向厨房。他打开冰箱,拿出牛奶和面包,给自己做了一份早餐。煎蛋今天煎得很好,蛋黄是溏心的,蛋白的边缘微微焦黄,是他最喜欢的那种。他端着盘子走到餐桌前,坐下来,拿起叉子,一口一口地吃。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餐桌上,落在他的手背上,落在那个空荡荡的对面。以前林深会坐在那里,陪他吃早餐。不,不是陪他吃,是看着他吃。林深从来不跟他一起吃早餐,因为林深觉得那是越界。他只是在旁边坐着,手里端着一杯水,安静地看着陆野把早餐吃完。

陆野把最后一口牛奶喝完,放下杯子,看着对面那个空位置。

“林深,”他轻声说,“我会好好的。”

声音很轻,轻到像怕惊扰了什么。但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在这个安静的、只有他一个人的餐厅里,那句话像一颗种子,落进了泥土里,等着春天。

陆野站起来,把盘子端到厨房,洗干净,放回碗架上。然后他走进卧室,换上熨好的衬衫,打好领带,拿起公文包,走到玄关。他换了鞋,打开门,阳光涌进来,照在他的脸上,暖洋洋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迈出了门。

身后,那盏感应灯亮了一下,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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