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只是路过。
路易眨眨眼,“果然,这才对味嘛。”
黑人,小巷,抢劫。
嗯,刻板印象拉满。
看完这场抢劫戏份的路易並没有急著走,反而起了个念头,他想搞个实验確定一下某些事,这將决定他之后的行事风格。
路易看了眼公共电话亭,摁了几下,压低嗓音,“911吗?南区……”
说完,直接掛断。
径直走出公共电话亭,来到了另一个偏僻角落里,始终注视著小巷。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
十分钟过去了。
路易閒得无聊,到流动汉堡车买了一份加肉汉堡,花了9美元。
十五分钟过去了……三十分钟过去了……
小巷里面的人都已经不怎么动了。
正当路易准备离开的时候。
一辆巡逻警车慢慢悠悠的行驶过来,走下来两个白人警察,也没急著去小巷看受害者,而是来到公共电话亭,气哼哼的踹了两脚,像是在发泄怨气。
隨后才来到小巷子,把流血留到面色苍白的受害者扶进了警车里,扬长而去。
什么?查看现场?侦查凶手?
路易没有看见。
只听见那俩警察全程骂骂咧咧的粗野哩语。
看的路易咂舌。
低头瞟了眼手机,“嘖,四十五分钟,足足四十五分钟,臥槽。”
这就是他要实验的东西。
看看在南区这片平民区报警,警察出警到过来需要多久时间。
结果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这tm是过来收尸的吧。”
吐槽了一句后,路易悄悄的走进了那条小巷,他刚刚在等待的时候,看见点有趣的东西。
来到小巷尽头,阴暗的墙角下有著一个大垃圾桶,翻开垃圾桶,里面赫然躺著一个浑身血淋淋的昏迷白人!
正是刚刚率先拋弃同伴逃跑的那个白人,他看起来也受伤了,应该是玩了出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又跑了回来。
看著这个昏迷的白人,路易露出笑容。
这不就是绝佳的实验品嘛!
正好试试那街头医术。
不过在这之前,路易將目光放在了对方的口袋上。
五分钟后。
垃圾桶后面,路易拿著从大卫家里顺出来的那把小刀,开始切割与皮肉粘合在一起的衣物,撕拉!
路易的手很稳,皮肉切割也面不改色。
甚至脑子里还在想著这个人的伤势不重,只是看起来可怕,实际上都是皮外伤;皮肉和衣服粘合在一起,切割起来的手感不知道会不会和头皮有些类似,毕竟两者看起来还是挺像的,之类的古怪念头。
撕拉!
又一刀。
“唔。”
受害者终於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生生疼醒过来。